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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释义【全文】

栏目:法律小知识时间:2023-05-05 08:01来源:个性八八九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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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银行业****法释义【全文】

      ******国银行业****法释义【全文】

      主 编:胡**(******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胜明(******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副主编:黄 毅(**银行业****委员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

      姚 红(******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

      撰稿人:文海兴 王胜明 王科进 巴劲松 王瑞娣

      石 宏 水 淼 尹 龙 刘晓勇 孙礼海

      何 山 杜 涛 严冬峰 李 倩 李文阁

      李文泓 陈佳林 杨明仑 杨 勇 赵向阳

      张劲松 胡** 姚 红 秦 刚 贾东明

      段京连 扈纪华 黄 毅 崔宇清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机构

      第三章 ****职责

      第四章 ****措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章共七条,规定了立法目的,银行业****对象、目标、原则,**者的法律保护,*****,****协调机制及跨境**合作问题。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银行业的****,规范****行为,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法。

      [释义] *条是关于《******国银行业****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一、立法背景

      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了较为**的金融体系,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高。但是,在金融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金融风险也逐步显现。在银行领域,不良贷款问题、银行违法经营问题等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和金融健康发展的隐患,并对****和社会稳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银行业面临的外部竞争压力逐步增强,如何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市场一体化的国际环境中,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与金融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在这种背景下,为进一步提高银行业的**水平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能力,促进我国金融业健康、持续地发展,2003年,第十届全国******第一次会议决定,对我国现有的金融**体制进行改革,成立**银行业****委员会,统一**银行、金融资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

      由于过去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职能由**银行履行,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一些基*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银行法中。这次银行**体制改革后,******会已作出决定,由**银监会履行原由****银行履行的**职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职责主要由银监会行使。同时,****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修改后,银监会对政策*银行、金融资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履行**职责缺乏法律依据,有必要制定《******国银行业****法》(以下简称银行业****法),赋予银监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职责。

      起*银行业****法既是我国银行**体制改革后,加强依法**,提高银行**水平的需要,也是新的历史时期,我国金融法制建设的发展与深化。1995年以前,我国的金融**工作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金融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金融风险也在不断积聚。1995年****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金融**、促进我国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银行业基*建立了风险**体系,风险**意识和水平明显提高,银行风险基*上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市场一体化的发展,金融业务的**化水平不断提高,我国银行业面临的发展环境也在发生变化。2001年,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金融活动的国际化特征*益明显。同时,金融创新的深度和广度都在不断扩展。在这种背景下,银行的经营**和**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促进我国银行业的健康发展,**金融秩序,降低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等,客观上需要通过立法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和**活动,调整各金融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

      从国外的情况来看,近年来,随着**《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的出台,金融业混业经营、混业**成为部分国家金融**体制变革的方向。许多国家在改革金融**体制时,都制定了专门的法律,并依据这些法律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如,英国出台了《金融服务与市场法》(2000),成立了统一的金融**机构:金融服务局(FSA);韩国出台了《金融**机构设立法案》(2000),成立了金融**委员会(FSC)和金融**院(FSS),等等。

      二、立法目的

      法律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根据我国银行业发展与**的实际需要,起*银行业****法既要充分考虑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发展趋势和国际金融业的发展变化,借鉴国外银行**立法的先进经验,又要坚持同**的国情相结合的原则,立足于我国银行业稳健发展的实际需要,解决我国银行**实践中需要法律规范的重大问题。

      从我国银行**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来看,这次银行**体制改革,设立**银行业****委员会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金融**的专业化分工,进一步加强银行业的**、降低银行风险,**国家金融稳定和保护广大**群众的财产安全。从其他国家和地区制定银行**法律的一般经验来看,主要目的也是为了加强**,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比如,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规定,**机构应尽可能实现**市场信心、提高公众的金融意识、保护金融消费者和减少金融犯罪等目的。韩国《金融**机构设立法案》第一章总则中第一条规定:“通过设立金融**委员会(FSC)和金融**机构(FSS):强化信用市场的稳健*和金融交易的公平*;保护存款人和投资人等金融服务的消费者;以此促进经济的发展”。**的《银行业条例》中规定“银行业**的目标就是促进银行体系的整体稳定与有效运行”。因此,制定银行业****法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根据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通过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体,规范银行**行为、加强**。

      银行业****法的立法目的可以概括为:“加强对银行业的****,规范****行为,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加强对银行业的**,首先要规范****行为。规范****行为包含两层含义:一是通过法律的形式赋予银行业****机构法定的**权力,明确**机构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做到“有法可依”;二是在确定**机构行使法定的**权力的同时,对**机构实施**行为的权限、方法、程序和要求等加以限定,防止**权力的不当使用,提高银行业****活动的透明度,做到“依法**”,防止对**权利的滥用。

      加强银行**、规范**行为的目标,是要“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是“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的前提和保障,“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是加强**的归宿。

      我国仍处在****初级阶段,经济转型尚需经历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金融市场还有待于不断发展完善,在一定时期内,间接融资仍将是我国资金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和途径。据统计,我国金融资产的80%以上是由银行资产构成,近10年银行贷款的增量仍是证券市场融资量的10倍以上。广大**群众最主要的金融资产仍然是各类银行储蓄。银行业能否健康发展,涉及**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事关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全局。但是,由于历史因素,我国银行体系积聚了大量不良贷款,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都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加强银行**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要防范和化解银行业的风险,**经济金融体系的安全,促进我国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同时也是银行业****机构实施**的出发点。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国际上银行**实践侧重于合规***,**的重点是****银行的经营活动和**制度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合规***,促进银行的稳健经营。80年代以后,银行**理论和实践都有了新发展,合规***逐步被风险**所取代。**机构在对银行经营**活动进行合规***的基*上,**工作的重心放在了促进银行建立较为完善的风险**体系,加强内部控制,降低和及时合理处置银行所面临的各类风险方面。我国银行**的实践也历经了从合规***向风险**的转变。目前,银行**工作要坚持风险**、法人**的原则,在合规***的基*上,积极防范和化解银行风险。

      银行的脆弱*和外部*是银行**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当一家银行倒闭时,受损失的不仅是这家银行的股东,广大存款人的利益也会受到严重损害。由于存在着**不对称的问题,在一般情况下,存款人很难对银行的经营活动实施有效的****。金融**机构作为公共**部门,基*职责之一就是代表存款人的利益****银行经营活动,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在我国,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既是银行**的主要目标,也是加强**、防范和化解银行风险的落脚点。由于银行的经营活动涉及各类市场主体和大部分的市场活动,为避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因与银行市场地位的不对称而受到损害,加强银行**工作,有利于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进而有利于形成公平的市场环境,培育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对银行体系的信任和信心,从根*上有助于金融体系的稳定和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 ***银行业****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的工作。

      *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银行。

      对在******国境内设立的全融资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银行业****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全融机构的****,适用*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规定。

      ***银行业****机构依照*法有关规定.对经其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前二款金融机构在境外的业务活动实施****。

      [释义] *条是关于***银行业****机构**对象的规定。

      ***银行业****机构即**银行业****委员会,*法之所以采用“***银行业****机构”的称谓,而没有采用“**银行业****委员会”,主要是,我国法律规范在规范执法主体时,一般不直接点出机构的名称,以避免因机构名称的改变而修改法律,比如证券法采用的是***证券业****委员会,保险法采用的是***保险业****委员会。

      关于***银行业****机构的**对象问题,在*法出台前关于***机构改革的说明中曾作出明确的规定。在***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中,将****银行对银行、金融资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职能分离出来,并和**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成立**银行业****委员会。银监会是***直属的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授权,统一****银行、金融资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

      2003年4月26*,第十届全国******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全国******常务委员会关于**银行业****委员会履行原由****银行履行的****职责的决定》中也对***银行业****机构的**对象问题作出了规定,即**银行业****委员会履行原由****银行履行的审批、****银行、金融资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存款类金融机构等的职责及相关职责。

      同*,***办公厅印发的《***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国办发[2003]30号)也明确规定了***银行业****机构的**对象。《**》规定:“根据第十届全国**银行****第一次会议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机构设置的**》(国发[2003]8号),设立**银行业****委员会,为***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银行业****委员会根据授权,统一****银行、金融资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银行业****法进一步明确了银行业****机构的**范围和**对象。第二条第一款规定:***银行业****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的工作。也就是说银监会的**范围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

      银行业****机构的**对象为二类,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即在******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银行。二是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即在******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银行业****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

      同时,*条还规定了境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问题,即***银行业****机构依照*法有关规定,对经其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前二款金融机构在境外的业务活动实施****。

      如何定义银行业金融机构,银监会的“三定”方案采用的是对银行、金融资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称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给****的《******国银行业****法(*案)》的议案也将在******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和政策*银行、金融资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银行业****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称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此种定义在理论界和实践中争议很大。在****银行履行金融**职能时,一直将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称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而且这种叫法已很长久,在金融界影响很大,如在银行业****法中将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统称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必然导致法律规定和实际叫法不一致,造成称谓混乱的局面。而且巴塞尔银行**委员会《有效银行**的核心原则》明确提出要“严格控制银行一词的使用”,考虑上述意见,******会修改了***议案的规定,明确界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规定对非银行金融机构适用银行业金融机构****规定的办法,达到了明确**对象的目的。

      ***银行业****机构**的对象,主要有政策*银行、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金融资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邮政储蓄机构、汽车金融公司、农村合作银行以及经***银行业****机构批准的其他金融机构。商业银行、财务公司既包括中资金融机构,也包括外资金融机构。

      政策*银行是指由**创立或担保、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为目的,具有特殊的融资原则、不以盈利为目标的金融机构。我国的政策*银行有:国家**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

      商业银行是指以经营存款、贷款,办理转账结算为主要业务,以盈利为目标的金融企业。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股份制银行;上海银行、北京城市商业银行、天津城市商业银行等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商业银行、中外合资商业银行、外国银行分行等。

      城市信用合作社是指在城市为城市信用社社员和中小企业服务,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为主要业务的金融企业。城市信用合作社的组织形式是股份制企业。不少城市信用合作社已改组为城市商业银行。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指由农民自愿入股组成,由入股社员****,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金融机构。

      金融资产**公司是指经***批准设立的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和处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国有独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现在我国的金融资产**公司有:**华融资产**公司、**长城资产**公司、**东方资产**公司、**信达资产**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是指以受托人的身份,**理财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财产**和运用、融通资金,提供**及咨询,社会投资等*能。

      财务公司包括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按照《******国外资金融机构**条例》设立的独资财务公司、中外合资财务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指经***银行业****机构批准,吸收企业集团成员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为集团成员提供贷款、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以中长期金融业务为主的金融机构。独资财务公司、中外合资财务公司是吸收每笔不少于100万元**币或者其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存款,办理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外资金融机构。

      金融租赁公司是指以融资租赁为经营方式,具有融资、投资、促销和***能的金融机构。

      邮政储蓄机构邮政储汇**部门和邮政储蓄网点。

      汽车金融公司是指经***银行业****机构批准为**境内汽车购买者及**者提供贷款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农村合作银行是指在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基*上组建的合作*质的银行。

      ***银行业****机构批准的其他金融机构是指根据银行业发展的需要,经***银行业****机构批准的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只要经***银行业****机构依法批准,就应当接受其****。

      第三条 银行业****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

      银行业****应当保护银行业公平竞争,提高银行业竞争能力。

      [释义] *条是关于银行业****活动的总体目标和总体要求的规定。

      银行业****的目标是根据银行业****的使命及立法目的提出的实施银行业****的总体方向、要求和应达到的目的。在*法中明确银行**活动的目标和要求,有利于从总体上规范****行为,提高**活动的针对*和有效*。国际上主要市场经济国家有关银行****的法律中一般都明确规定了银行****的目标。巴塞尔银行**委员会在《有效银行**的核心原则》中提出银行**的目标是保持金融**的稳定*和信心,以降低存款人和金融体系的风险。银行**还应努力建设一个有效的、充满竞争*的银行体系。

      一、银行业****的目标

      一般而言,银行业****的目标分为广义目标和狭义目标。银行业****的广义目标是保持银行体系的稳定,也可以表述为促进银行业的合法、安全、稳健运行。银行业****的狭义目标是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银行业****的广义目标和狭义目标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只有保护了广大存款人的利益公众才能**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只有公众对银行业有信心才能保持银行体系的稳定。

      保持银行体系的稳定是银行业****广义目标,也是其根*的目标。银行是金融的核心,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体系是否合法、稳健运行直接关系到整个金融、经济乃至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我国银行业的资产占整个金融业资产的80%以上,在社会资金资源配置中居于主导地位。同时银行业也是提供资金支付结算的推一渠道。因此保持我国银行体系的稳定是保证国家经济与金融安全的基*,是支持经济增长的重要保障。

      在我国经济体制和特定的市场环境下,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是一切金融工作的最基*要求,*法已在第一条的立法宗旨之中有了明确的表述。这些要求落实到银行业****的具体目标上,就是要“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这是保持金融体系稳定、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的基*。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首先是要求银行经营活动要“依法而行”,遵守市场秩序,符合市场规范。其次是要求银行的经营活动要坚持稳健*原则,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加强风险**,完善内部控制,保持充足的资*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包括三层含义:一是银行业****活动要从**公众的利益出发,提高**活动的透明度,加强对银行活动的社会**;二是**机构有责任宣传金融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银行业务活动的了解程度和知识水平;三是要大力打击金融违法行为,严厉惩处金融腐败。

      二、保护银行业公平竞争,提高银行业竞争能力

      保持银行业具有竞争能力也是银行业****的目标之一。银行业****机构在加强****,促进银行业合法、安全、稳健运行的同时,还应当注意鼓励银行业提高竞争能力,允许银行业不断地进行业务创新,向市场提供更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满足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支持经济的稳定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具有竞争能力就不能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占有一定的份额、保持盈利,最终将会被市场淘汰而倒闭。银行业机构的倒闭有可能引发银行业***风险,会对银行体系的稳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不具有竞争能力的银行业不可能长期保持安全、稳健运行,从而保持银行体系的稳定。

      与市场经济和新兴工业国家的银行业相比,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能力较差。由于银行的治理结构和约束机制不健全,不公平竞争甚至恶*竞争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还比较普遍。如果不能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银行业****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同时,我国目前仍是一个转型经济国家,银行业****机构在加强**的同时,还需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创新,积极促进市场发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因此,保护银行业公平竞争,提高银行业的竞争能力,就成为银行业****机构为实现银行**目标而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同时也是**金融市场有效运行、提高我国银行业效率的具体体现。

      第四条 ***银行业****机构对银行业实施****,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

      [释义] *条是关于银行业****原则的规定。

      一、**原则的意义

      (一)**原则是法律原则在**领域的体现。

      法律原则是法律规则的基*,起着综合指导、协调社会关系的作用,是经济、社会、文化的原则在法律领域的表现,每一部立法中法律的原则是不可缺少的。**的原则则是法律原则在**领域的体现,属于专门的法律原则。**原则既要体现一般的法律原则,又要符合**的客观要求,具有相对的***。

      (二)**原则是提高**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需要。

      **原则是对银行业****行为的总体规范,必须在实施具体**过程中遵守和体现。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时如何**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是制定行政法规时都必须予以考虑的。银监会及其**人员在实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时,处于强势,**作为被**对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权益是一个重大问题。为此,*条规定银监会的****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原则。另外,根据银行**的特点,特别增加了“效率”原则。

      二、具体原则的解释

      经过比较国际**原则,结合行政法的基*原则和我国的**实践,确定**原则为依法、公开、公正和效率四项原则。

      (一)依法原则

      依法原则是指**职权的设定、行使必须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原则是行政法的基*原则,**的法律*质是一种行政行为,因此**应当遵循依法原则。依法原则的内容包括任何**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才能存在;任何**职权的行使都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任何**职权的授予及其运用都必须依据法律。

      银行业****机构在实施****过程中,依法原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在制定规章和其他规范*文件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与其相抵触,因为法律、行政法规是银行业规章的上位法,下位法必须遵守上位法的规定。二是在市场准入、*常**和市场退出等过程中,实施行政许可、现场**和非现场**、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必须以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为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实施。

      (二)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也是行政法的基*原则之一,其基*含义是**行为为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应当一律公开进行;行政法规、规章、**政策以及银行业****机构作出的影响行政相对**利、义务的行为的标准、条件、程序应当依法公布。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立法和政策公开;二是**执法行为公开,包括**的标准、条件、程序,涉及相对人重大权益的行为如重大行政处罚应该采取公开的形式;三是行政复议的依据、标准、程序应予以公开;四是行政**应当予以公开。

      (三)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银行业金融市场的参与者法律地位平等,银监会应当平等对待。公正原则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的要求,实体公正的要求有:依法**、不偏私;平等对待相对人,不歧视;合理考虑相关因素,不专断。程序公正的要求有:处理涉及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事务或裁决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争议时,应实行回避制度;不在事先未**和听取相对人申辩意见的情况**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行为。

      (四)效率原则

      效率原则是指银行业****机构在行使**职权时,要以尽快的时间、尽可能低的成*,严格遵循行政程序和时限,**机构精*,对**行为进行成*一效益分析,使**立法和行为具有最大可能的合理*,降低成*、为国家、社会和行政相对人带来益处。

      《有效银行**的核心原则》指出(第一节简介):“必须认识到在**所提供的保护和金融中介的成*之间存在着矛盾。对银行和金融体系降低风险的要求越高,**的内容就越细,所需的成*就越高,最终势必对创新和资源配置造成负面影响。”因此,银行**应当遵循效率原则,必须进行成*和收益分析。**收益主要包括由于实施**导致的银行体系风险损失的减少和市场效率的增加,**成*主要包括由**者承担的直接成*和由被**者承受的间接成*等。即,一方面,银行**要有效分配和使用**资源,另一方面,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市场的限制和**要求应当与消费者和银行业因此而获得的收益相匹配。英国金融服务局提出的**原则中即包括效率和经济(efficiency and economy)原则、规制与收益相匹配(proportionality)原则。

      第五条 银行业****机构及其从事****工作的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地方**、各级**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涉。

      [释义] *法是关于**者的法律保护和*****的规定。

      一、**者的法律保护

      **者的法律保护在*法中主要体现是明确规定了银行业****及其从事****工作的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这是银行业****法对银行业****机构及其****在履行职责时,受国家法律保护作出的明确规定。既体现了对银行业**机构及其****履行职责给予法律保护的重要*,又体现了立法机关对**机关及其****的关爱之情。在国家机关****履行职责时,受我国法律的保护,在有关的法律中,特别是刑法、治安**处罚条例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这里的国家机关****包括银行业****机构的****,尽管***银行业****机构即银监会是事业单位,但它是根据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对银行业的****职责,其****应视为国家机关****,如暴力、威胁方法阻碍银监会****依法执行职务的,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如果诬告陷害***银行业****机构****是要受到刑法处罚的。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司法工作人中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期;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即我国刑法对徇私枉法和徇情枉法是要给予刑事处罚的。刑法还对公民的人身权利、**权利的保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凡是侵害公司人身权利和**权利的行为,触犯法律的,都将受到我国法律的严惩。治安**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第七款规定:拒绝、阻碍国家****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将被**机关处以15*以下、200元以下罚款地者警告。正是由于上述法律规定,***银行业****机构及其****履行职责时,将会受到我国法律的严格保护,任何阻碍***银行业****机构及其****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对**者进行法律保护是一个国际通行做法。巴塞尔银行**委员会《有效银行**的核心原则》就对**者的法律保护作了规定,如第一项原则规定:“适当的银行**的法律框架是必要的,其各项条款应包括对银行组织的审批及持续**,要求其遵守法律与法规及安全稳健*的权力和对**者的法律保护。”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相关金融法律中对**者的法律保护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关于**的***

      关于**的***问题。银行业****法规定,***银行业****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地方**、各级**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涉。*法之所以作出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

      (一)***银行业****机构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其他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进行非法*预。

      (二)我国废弃计划分配信贷资金体制的时间还不长,一些地方党委、地方**、**部门和党政人员还残留有计划分配银行资金的观念,习惯于将银行资金当作财政资金,吃银行大锅饭的思想还在一些地方存在;再加我国多数金融机构为国有、国有控股或地方财政控股,在人事安排、经营**等方面受到地方党委、地方**、**部门的很大制约,地方党政部门容易*预金融机构经营活动和金融**工作。过去的实践证明,一些地方党政部门非法*预金融是造成我国金融混乱,金融机构违法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因此,法律赋予***银行业****机构依法**实施****的权利是十分必要的,这对于加强银行业****,促进我国银行业的健康发展,**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银行业****机构对银行业实施****的主要目的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合法经营,**银行业秩序,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合法、稳健运行,发挥市对资金资源的配置机制。由于我国是发展**家,不少地方急于发展地方经济,急需资金支持,而地方**和地方**部门不少是吃饭财政,手中又没有足够的资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往往就成为有些地方党政部门进行*预,获取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由于资金对社会和经济的重要*,一些企业和个人出于对生产经营的需要或出于一些非法目的,往往通过各种手段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取资金。银行业**机构的**将触动一些党政部门以及企业和个人的既得利益,因此,以法律的形式赋予银行业****机构**的***,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合法、稳健运行,**银行业秩序,促进我国金融事业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四)以法律的形式赋予银行业**机构的****权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巴塞尔银行**委员会认为有效银行**的一项先决条件是以法律的形式赋予银行业**机构的****权,**者的***是银行**制度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该委员会发布的《有效银行**的核心原则》原则1就强调:“在一个有效的银行**体系下,参与银行组织**的每个机构……应享有工作上的自主权和充分的资源”,这项原则要求从立法角度保证**人员“实现目标和责任时享有工作上的***,以便摆脱**方面的压力并能够实现这些目标”。

      (五)由于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社会经济生活发生重大变化,各种社会矛盾也有加强的趋势,其中一个重要表现是企业逃废金融债务,企业逃废银行债务屡禁不止,而且得到一些地方**、**部门和利益集团的支持,已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了社会信用,对银行业的合法稳健经营造成很大影响,作为**者的***银行业****机构在**银行业秩序,银行业的合法稳健经营方面负有十分重要的职责,在必要时,还要指导组织金融机构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这就必然与一些地方**和**部门以及一些利益集团发生冲突,导致对银行业**进行*预,因此,以法律形式赋予**者的*****,不允许地方**、**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涉**是很必要的。

      (六)**者的***问题,我国的立法及金融**实践中一直十分注重的。1995年通过的****银行法第七条规定:“****银行在*****下依法**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各级**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涉。”即以法律形式赋予当时的银行业**机构--****银行****的***。1998年,当时履行银行业**职能的****银行撤销省级分行设立跨省的大区分行,避免省级****对金融**进行*预,****者的***是其中一项重要原因。这次立法中,立法机关将**者的***问题以法律的形式再一次明确,既考虑了我国银行业**的实际需要和国际通行做法,也考虑了我国的**体制和**和地方的事权划分,是十分必要的。

      第六条 ***银行业****机构应当和****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建立******共享机制。

      [释义] *条是要求***银行业****机构与**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建立****共享机制的规定。

      金融**协调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参与协调机制的有关各方建立**共享机制。为确保各方都能充分获取履行职责所需的数据和**,同时又避免向同一机构重复收取数据,增加金融机构的负担,参与协调机制的各方应达成协议,根据职责分工,明确何种**由谁收取,同时建立高效的**交流和共享机制,使各方的数据需求都能以低成*的方式实现。*条规定要求***银行业****机构与**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建立****共享机制,也与****银行法第九条(关于***建立金融**协调机制)和第三十五条第二款“****银行应当和***银行业****机构、***其他金融****机构建立******共享机制”的规定相呼应。

      从我国的金融**实践来看,建立**住处共享机制非常必要。现阶段,我国选择的是将银行**从**银行分离出来,实行银行、证券和保险分业经营、分业**的金融**模式。一方面,货币政策与银行**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并相互补充,因此有必要在这两项职能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协调机制和充分、及时的**交流,否则,不论是银行**,还是货币政策,其有效*都会受到严重的影响。而且,一国的**银行不论是否实施银行**,都承担着**金融稳定的职能。**银行和银行**机构在**金融稳定方面各有优势和侧重。**银行通过防范***风险,**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银行**机构则通过对银行机构实施直接的外部**,防范和化解具体银行机构的风险。因此,为了共同**金融体系的稳定,**银行与银行**机构之间也需要进行密切的合作。另一方面,随着混业经营的发展,金融业务不断交叉、相互渗透,各种形式的金融控股公司开始出现,银行、证券和保险**机构之间也越来越需要加强合作与交流,协调**政策和手段,以便对不同类别金融机构从事的*质和风险相似的业务实施统一的**标准,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协调对金融控股公司、综合*金融机构和交叉*金融工具的**,避免出现**真空和重复**,减少**层次,降低**成*,提高**效率。这样才能确保对所有的金融机构及其从事的金融业务都能实施持续有效的**,保证我国分业**体制的运作效率。

      考虑到**协调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参与协调机制的有关各方建立**共享机制,因此有必要在相关法律,如*法中就**共享机制作出具体要求。

      从国际通行做法看,巴塞尔银行**委员会的《有效银行**的核心原则》原则1规定“在一个有效的银行**体系下,……还要建立**者之间分享**及为**保密的各项安排。这一标准要求具备下列要素:……建立在国内外负责金融安全及稳健*各类**机构之间加强合作、交换有关**的体系……”。

      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不论选择什么样的**模式,都在其**银行、金融**机构之间建立了协调合作机制,这一协调机制通常有三个层次的安排。第一个层次是由法律直接规定协调合作的框架和安排,如**、德国和韩国,或由法律做出原则*要求,如英国;第二层次是在机构之间签署谅解备忘录,对在法律中难以细化的协调、合作事宜,如具体的职责分工、**的收集与交流及工作机制等做出明确规定,如英国、德国和澳大利亚;第三层次是在*作层面上做出一系列安排,实际运作这一协调合作机制,如在**层层面,安排交叉参加对方理事会(董事会);建立协调委员会,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讨论与金融稳定和金融**有关的重大问题;相互提供服务,联合进行**、合作处理有问题金融机构等等。

      就具体的**共享机制而言,许多国家都明确规定,为减轻金融机构的负担,**银行和**机构应该避免向同一机构收取同样的数据和**。为此,各方应达成协议,明确何种**由谁收取及如何交流与共享。在确定了**由谁收取之后,**银行和**当局重点考虑的就应该是如何建立高效的**交流和共享机制,以使各方的数据需求都能以低成*的方式实现。其中,采用统一的****能大大提高**共享的效率,如德国《银行法》规定,**局和央行之间应建立自由的**交流机制,共享数据库和****。为此,双方可以自动进入对方与其职能有关的数据库。**于1979年成立了由联储、货币监理署、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国家信用社**局和储贷监理署五家联邦级**机构组成的联邦金融机构**委员会(FFIEC),旨在联邦级**机构之间建立统一的**原则、标准和报表格式,协调、统一各**机构的**政策和****活动。该委员会是一个常设机构,下设多个委员会、办公室和工作组,从事统一报表格式和要求、编制和发布统一的银行业绩报告、协调**政策和方法、促进**交流与共享、解决****技术问题等各项具体工作。各**机构之间不仅共享数据和**,而且共享**、调查报告及其与金融机构的往来文件。在**这样一个高度复杂的**体系中,多家**机构能够以较高的效率协调运作,基*避免了重复**和**真空,也未给被**机构带来过多的负担,联邦金融机构**委员会在其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澳大利亚则**了服务于**银行的货币政策与金融稳定职能、审慎**局审慎**职能和国家统计乙编制经济数据等三方需要的统计报告体系,由审慎**局具体运作,另两家机构根据需要使用相应的数据和**。这一**在满足三方数据需求的同时,也大大减轻了金融机构报送数据的负担。英国的***、英格兰银行与金融服务局通过签订谅解备忘录,建立了三方在**金融稳定方面的合作框架。在这一合作框架下,**的交换分为几个层次:在**层层面,英格兰银行与金融服务局交叉参加对方理事会(董事会)。如英格兰银行负责金融稳定的副行长兼任金融服务局理事会的理事,金融服务局**兼任英格兰银行理事会的理事。在其他各个级别上,英格兰银行与金融服务局也建立了紧密和固定的联系,并通过****的借调安排等形式来增进相互合作的文化。同时,双方还建立了**共享方面的安排,一方可以全面、自由地共享另一方收集的与其职责有关的**,并商定,为减小金融机构的负担,两家机构应避免向同一机构收取同样的数据,并应就由谁收取及如何向另一方传递达成协议。

      **银监会成立以来,为加强三家金融**机构--**银监会、*****和*****--的协调合作,积极筹划建立了三方协调合作机制。2003年6月初,**银监会、***、***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联合起*了《**银行业****委员会、**证券****委员会、**保险****委员会在金融**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并于2003年9月18*召开第一次三方**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了该《备忘录》。《备忘录》内容包括指导原则、职责分工、**收集与交流和工作机制等几个方面。根据该《备忘录》,为加强**交流,三家**机构建立**收集与交流机制,相互之间进行密切合作,就重大**事项和跨行业、跨境**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磋商,并建立对外开放政策的交流、协调机制和定期**交流制度。除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公布各类金融机构的数据和报表外,三方根据需要可以互相索取和查询数据,并相互通报对其**对象高级**人员的处罚**和有关银行、证券和保险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的活动**。**银监会成立之后,还积极推动建立***、****银行、**银监会、*****和*****五部委参加的处置高风险机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目前,上述五家机构正在就协调机制的具体内容进行协商。现阶段,设计我国的**协调机制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建立**共享机制,确定各类**应该由谁收集,并如何进行交流和共享。从中长期来看,可以借鉴国际经验,**既能满足**银行和**机构的需要,又能减轻被**机构负担的统一的数据报送**,以较低的成*高效地获取数据和**。

      第七条 ***银行业****机构可以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银行业****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实施跨境****。

      [释义] *条是赋予***银行业****机构与境外银行业****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实施跨境**权力的规定。

      一、跨境**的含义

      在银行业国际化的背景下,各国的银行**当局都要负责对*国银行的境外分支机构和境内外资银行实施**,即在某些情况下担当母国**者的角色,在另外一些情况下担当东道国**者的角色。同时,任何一个跨国银行的分支机构都要同时接受母国和东道国当局的**。总体来说,母国和东道国**当局实施跨境**的目的是确保所有的跨境银行业务都能得到母国和东道国的有效**。为此,母国**当局应当实施全球并表**,对银行在世界各地的业务,特别是其外国分行、附属机构的各项业务,进行充分有效的**;同时,东道国**当局也应对境内的外国银行机构实施有效**。母国与东道国**当局应当建立**合作机制,及时通报和交流有关**。在这一**合作机制下,母国**当局应当根据东道国**当局的**内容和水平确定**强度和应当采取的**措施,并有权力进入东道国进行现场**;东道国**当局在发照前应当确保申请人受到母国**当局的有效**,征求母国**当局的意见,在**过程中应当允许和配合母国**当局进行现场**,并有权分享母国**当局掌握的有关**。

      二、必要*

      银行业国际化和金融市场全球化、一体化的发展,使国际**组织和世界各国的**当局越来越关注**的国际合作问题,也对各国**当局加强**协调与合作,实施有效的跨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973-1974、1982-1984年期间一系列跨国银行倒闭事件,特别是1991年的国际商业信贷银行集团(**CI)事件,暴露了跨境银行**存在的严重缺陷,使银行**的国际协调与合作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目前世界上最重要的多边国际银行**协调机构--巴塞尔银行**委员会就是顺应加强银行**的国际协调合作这一需要而设立的,其早期的工作主要就是探讨银行**的国际协调合作问题,力求填补跨境银行**的漏洞。

      我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提高国际竞争力,需要走国际化的发展道路;同时,我国的金融体系也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这都要求我国的银行业**不断提高国际化水平,加强跨境**。但是,与其他国家**当局的协调合作机制不完善,跨境**水平不高,仍然是目前我国银行**的薄弱环节之一。作为母国**当局的**有效*,特别是跨境**能力在国际上受到质疑,已使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开展跨境业务、设立境外机构时遇到障碍,影响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国际化进程。因此,加强我国银行**当局与境外**当局的**合作,提高跨境**能力是提升我国整体银行**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国际经验

      巴塞尔银行**委员会的《有效银行**的核心原则》原则1规定“在一个有效的银行**体系下,……还要建立**者之间分享**及为**保密的各项安排。这一标准要求具备下列要素:……建立在国内外负责金融安全及稳健*各类**机构之间加强合作、交换有关**的体系……”。同时,《有效银行**的核心原则》将“跨境**”作为六个专题之一提出(第Ⅵ节):“*节确定的各项原则与所谓的巴塞尔协定以及该协定的后续文件相一致。该协定对母国和东道国**当局在跨境银行**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作出了规定……”。同时,这一节提出了跨境银行**的三项原则:原则23规定:“银行**者必须实施全球*并表**,对银行在世界各地的所有业务,特别是其外国分行、附属机构和合资机构的各项业务,进行充分的监测,并要求其遵守审慎经营的各项原则。”原则24规定:“并表**的一项关键内容是与各有关**者特别是东道国**当局建立联系,交换**。”原则25规定:“银行**者应确保外国银行按东道国国内机构所同样遵循的高标准从事当地业务,而且从并表**的目的出发,有权分享外国银行母国**当局所需的**。”另外,巴塞尔银行**委员会从1983年以来,分别在1983、1990、1992和1996年发布了五个关于国际**协调合作的指导*文件:1983年3月的《对银行国外机构的审批程序》、1983年5月的《对银行国外机构的**原则》(即著名的《巴塞尔协定》(Basel Concordat))、1990年4月的《银行**当局之间的**交流》(即《巴塞尔补充协定》)、1992年7月的《对国际银行集团及其境外机构的最低**标准》和1996年10月的《跨境银行**》。委员会在这些文件中提出的跨境银行**原则已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接受和采纳。

      1.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跨境银行**标准

      巴塞尔委员会总结了《巴塞尔协定》及《巴塞尔补充协定》的实践经验,在1992年的《对国际银行集团及其境外机构的最低**标准》提出了跨境银行**的四项最低标准,分别是:

      (1)所有国际银行集团和国际银行都应由有能力从事并表**的母国当局实施**。

      (2)跨境设立银行应当既获得母国又获得东道国**当局的同意。

      (3)母国**当局应当有权获得跨境银行机构的**。

      (4)如果东道国**当局认定上述三条标准的任何一条未能得到满足时,可以采取限制*措施,包括禁止在其辖区内设立银行机构或对所设机构的业务范围和*质施加审慎*限制。

      2.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东道国与母国**当局之间的**责任划分原则

      委员会1983年的《巴塞尔协定》提出,总体来说,东道国当局负责对在*国**上作为单个机构经营的外国银行进行**;而母国当局对银行集团在世界范围的全面业务负有总体**责任。为了在母国和东道国**当局之间进行有效的**协调与合作,有必要适当地划分**责任。该协定提出的**责任划分原则是:

      (1)就分行而言,对清偿能力的**主要是母国当局的**责任,因为外国分行的清偿能力与其总行的整体清偿能力密不可分;而对流动*的**责任则主要在东道国,因为东道国当局被认为最有条件判断在当地货币交易中的流动*状况。

      (2)就附属机构而言,对清偿能力的**是东道国和母国当局的共同责任,而对流动*的**责任则主要由东道国承担。

      (3)就合资银行而言,对清偿能力的**一般由东道国当局承担主要责任,但当一家银行成为支配*股东时,则应由东道国和母国当局共同承担;对流动*的**责任主要在东道国。

      委员会指出,如果东道国和母国当局没有就**责任的划分另行达成协议,那么通常就被理解为接受以上的**责任划分原则。

      3.巴塞尔委员会关于改进母国和东道国**当局**交流的建议

      (1)关于母国当局的**获取

      委员会在1996年发布的《跨境银行**》文件,提出了改进母国和东道国**当局**交流的一系列建议。根据这些建议,母国当局应当对银行的全球业务实行并表**,为此可以采取非现场和现场**以及查阅审计报告等任何必要的**手段。进行非现场**,母国当局需要收取银行全球业务的定量和定***;进行现场**,母国当局有权进入银行的境外机构实施**。委员会同时建议,母国当局在实施现场**之前,应当征得东道国**当局的同意,并向东道国当局及时通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2)关于东道国当局的**获取

      为确保东道国实施有效的跨境**,母国**当局应当主要向东道国**当局提供三类**:一是东道国感兴趣的被**的当地机构的有关**,特别是银行的风险**、内部控制能力和经营的诚信情况;二是母国的银行**框架;三是银行总部或集团整体出现的重大问题,尤其是当其分支机构的经营对东道国银行体系具有重大影响时。

      (3)如何克服银行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对母国与东道国**交流所构成的障碍

      母国与东道国**交流所遇到的最大问题是,一些国家的银行保密法等法律法规限制母国**当局获取境外银行机构的有关**,和/或禁止母国当局进入*国进行现场**,因此构成了母国当局实施有效并表**的障碍。为此,巴塞尔委员会提出,在这种情况下,东道国应当修改*国的相关立法,消除母国**当局获取必要**和实施现场**的任何障碍,并建议在有严重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允许母国**当局获知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姓名及其存款和投资的详细**。巴塞尔委员会在《有效银行**的核心原则》中还建议,“除非能就获取**达成满意的协议,否则银行**当局应当考虑禁止其国内银行在根据保密法或其他法规不允许向**者提供所需**的国家建立机构和开展业务”。

      (4)关于****的保密问题

      在东道国应当消除阻碍母国**当局获取**的法律障碍时,为了向银行客户提供法律上的保护,母国**当局则应确保对所获取的**严格保密,以避免损害公众对银行**者的信心。巴塞尔委员会在《跨境银行**》文件中提出了**保密的原则。

      在实践中,大多数**当局在**合作备忘录中都设定了**保密条款,承诺:1.收到**一方若具有法定义务向第三方提供**,应事先告知**提供方,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与提供方合作,做好**保密工作;2.收到**一方若不是在法定义务下向第三方提供**,则应事先征得**提供方的同意,并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

      目前,我国**保密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已经构成了**银监会与一些**当局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实质*障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此次银行业****法在第十一条增加了一款“***银行业****机构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银行业****机构交流******,应当就**保密作出安排”。

      4.双边**协调合作的形式

      目前,越来越多的银行**当局通过签署双边谅解备忘录(MOU)或交换信函(exchanges of letters)的方式来促进跨境银行**的协调与合作。

      四、国内**实践

      近几年来,我国银行**机构已在通过建立双边合作机制,逐步加强与境外**机构的合作与交流。1994年至2002年,****银行与印度、***、英国、马来西亚、菲律宾、韩国、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等8个国家签署的双边协议(协定或谅解备忘录)。同时,****银行也与4个国家、2个地区的**银行、金融**当局建立了定期磋商制度,包括中英磋商、中*磋商、中港磋商、中澳(门)磋商、中韩磋商和中美经济联委会(JEC)金融对话机制。

      **银监会成立后,也积极与有互设银行机构国家和地区的**当局建立双边合作关系。 2003年8月22*和25*,**报监会分别与**金融**局、澳门金融**局签署了《双边**谅解备忘录》。2003年12月8*,与**货币监理署签署了《****交换协议》,就双方的****交换达成一致意见。2003年12月10*又与英国金融服务局正式签署《双边**谅解备忘录》。目前,**银监会还在积极与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当局就签署**合作文件进行磋商,预计2004年初将与上述两个国家正式签署《双边**谅解备忘录》。与境外银行**机构协调合作的范围和深度的不断加强,将有利于大大促进我国银行**机构提高跨境**水平。

      第二章 ****机构

      *章规定了****机构的有关问题,具体规定了***银行业****机构派出机构的设立、职责,以及***银行业****机构对其派出机构的**与**方式;规定了***银行业****机构从事**工作的人员的任职条件、行为准则,以及不得兼职和保密义务;规定了***银行业****机构****程序公开,建立****责任制度和内部**制度;规定了国家审计、监察等机关依法对****机构的活动进行**。同时,还规定了****机构在处置金融风险、查处有关金融违法行为等活动中,地方**和各级有关部门配合和协助的义务等。

      第八条 ***银行业****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银行业****机构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和**。

      ***银行业****机构的派出机构在***银行业****机构的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释义] *条是对银行业**机构的派出机构的设立、职责及对其**与**方式的规定。

      ***银行业****机构成立后,原由****银行行使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职能主要转由其行使。与***证券****机构、***保险****机构一起,***银行业****机构成为对金融机构进行****的三个金融****机构之一。

      ***银行业****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的工作。与其他金融机构不同,银行业金融机构数量大、设置区域广,***银行业****机构为了依法做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工作,应当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但是派出机构不是设的越多越好,而是要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目前,***银行业****机构派出机构的设置工作正在进行。

      按照*条规定,***银行业****机构对其派出机构实行统一**和**。所谓统一**和**,是指***银行业****机构对其派出机构实行垂直**,其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不受地方**。地方各级**要保障和支持***银行业****机构的派出机构贯彻执行法律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但不得*预其正常的业务活动。

      目前,***银行业****机构的派出机构拟设省、市各级,必要时也设立县级机构。派出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在***银行业****机构的**下,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银行业****机构制定并发布的有关金融****的命令和规章,在***银行业****机构的授权范围内,对*辖区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承办***银行业****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需要强调的是,派出机构必须在***银行业****机构的授权范围内活动,其活动不得超越授权的范围;同时,***银行业****机构进行授权也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法律规定必须由***银行业****机构履行的职责,不得授权派出机构履行。

      此外,还有一个问题附带说明:***提交的银行业****法*案对****机构通篇使用“***银行业****机构”。******会审议期间,有的**委员提出,从*案内容看,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不完全是由**银监会实施的,其各级派出机构在其授权范围内也要实施,建议明确哪些条款只适用于**银监会,哪些条款适用于**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因此,在银监法中,将适用于**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条款中“***银行业****机构”修改为“银行业****机构”;只适用于**银监会的,保留“***银行业****机构”。

      第九条 银行业****机构从事****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任职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

      [释义] *条是对从事银行业****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资格的规定。

      银行业是风险行业,商业银行是特种企业,负债经营,一旦发生风险,不仅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而且往往会导致一系列的后果,严重的则可能引发经济危机。二战以前,世界上曾多次发生金融危机、经济危机,二战以后,较长一段时间世界经济相对稳定,但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危机、尤其是银行危机再次引起全世界的关注。对于**金融危机,我们还记忆犹新。加强金融**,防范金融风险,非常重要,从事****工作责任重大。银行业与一般的行业相比还有一个很大不同,就是专业*很强,是一个理论*与*作*密切结合的行业。对于银行业进行****,要求**者既要懂得金融业务,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还要懂得如何**。我国正在改革金融体制,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银行也将进入我国。如何加强对银行业的****,需要不断地学习,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因此,***银行业****机构从事****工作的人员要把****工作做好,必须具备与其任职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

      ***提交的银行业****法*案没有规定这一条。在******会审议期间,**会组**员提出,金融**工作非常重要,业务*强,对于从事****工作的人员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应当提出要求。而且,**机构要做好**工作,首先应当搞好自身建设。根据**会的审议意见,增加了这一条。这一条只是一个原则*要求。对于从事****机构****的具体要求,***行政法规有不少规定。银行业****工作由银监会承担后,根据*条要求应当研究银监会从事****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工作要求。同时,还要通过业务学习、培训、进修等,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与工作能力。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把银行业的****工作做好。

      第十条 银行业****机构****,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的利益,不得在金融机构等企业中兼任职务。

      [释义] *条是对银行业****机构****行为准则的规定。

      银行业****机构虽然在*质上不是国家的行政机关,但具有行政**职能,其****虽然在*质上不属于国家***,但是其所从事的工作属于行政**工作。因此,有关国家***的行为准则也适用于银行业********。

      银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金融风险对社会、经济的冲击力和**力很大。***银行业****机构对银行业的****直接影响着银行业的运行,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银行业****机构对银行业的****,是通过其****的行为来实现的。同时,一些不法之徒往往会以利益引诱********,为其不法行为开绿灯。面对种种诱惑,一些****人员被拉下水的不乏其例。所以必须对银行业********的行为准则作出规定。*条规定,银行业********,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的利益。就是要求银行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公正地履行职责,遵纪守法、遵守道德。

      *条还作了一个具体的规定,即银行业****机构****不得在金融机构等企业中兼任职务。在审议银行业****法的过程中,曾有人提出,此项应当改为“不得在被****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企业中兼任职务。”由于银行业****机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范围广泛,且与其他金融机构、企业关系密切,对银行业********应当严格要求。因此,没有采纳这个意见。所以银行业********不仅不能在其**的商业银行、金融资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以及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兼职,也不得在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中兼职。

      第十一条 银行业****机构****,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并有责任为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当事人保守秘密。

      ***银行业****机构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银行业****机构交流******,应当就**保密作出安排。

      [释义] *条是关于银行业****机构及其****保守秘密的规定。

      依照*法规定,***银行业****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银行业****机构根据审慎**的要求,可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或者非现场**;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可以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人员进行****谈话,要求他们就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等。银行业****机构的****在从事上述工作时,必然会涉及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商业秘密,如客户名单,新的金融业务品种;有的可能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个人隐私;有的可能涉及到在某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存款、贷款或者其他金融业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能力等秘密或者不愿为他人所知道的个人隐私;有时甚至会涉及到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关系****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依据《******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因此,银行业****机构****,对于在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亦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具体讲,银行业********,对在工作中知悉的在一定时间内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只限自己知悉的国家秘密不得泄露。对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摘抄、保存和销毁,应当依照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制定的保密办法处理。对绝密级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和摘抄;(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经批准**、摘抄的绝密级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也应当采取前述保密措施。

      根据《******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和经营**。根据这一规定,构成商业秘密的条件是:(1)必须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和经营**,具有秘密*。技术**包括技术诀窍、配方、工艺流程、设计图纸等;经营**包括经营决策、客户名单、货源情况。商品推销计划等。(2)权利人对这些技术**和经营**采取了保密措施,以防止外人轻而易举获取这些**,如果权利人未采取保密措施,就不能视为商业秘密。(3)这些**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银行业****机构的****因工作关系有可能知悉某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商业秘密,虽然其获取商业秘密的途径是合法的,但是,如果不负责任地将所知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就会损害权利人的利益,构成对他人商业秘密的侵犯,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条规定银行业********,有责任为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守秘密。

      在审议、修改银行业****法*案时,有的委员提出,在国际合作与交往中涉及****保密的问题,巴塞尔核心原则对此也有明确要求,*案应当增加这方面的规定,故银行业****法增加*条第二款的规定:“***银行业****机构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银行业****机构交流******,应当就**保密作出安排”

      第十二条 ***银行业****机构应当公开****程序,建立****责任制度和内部**制度。

      [释义] *条是关于***银行业****机构公开****程序,建立****制度的规定。

      ***银行业****机构作为我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的机构,承担着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行为,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职责。为了确保***银行业****机构履行好职责,银行业****法赋予***银行业****机构依法可以行使一些权力,如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的规章、规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或者非现场**;进行现场**时,可以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可以询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要求其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可以查阅、**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可以**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电子计算机**业务数据的**;对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责令暂停部分业、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限制资产转让,限制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其权利,责令调整董事、高级**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等**措施。为了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适当地强化***银行业****机构的权力是必要的,但在强化权力的同时,必须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对***银行业****机构及其****的**制约,防止发生腐败现象和职务违法犯罪。为此,这次制定银行业****法,在总结过去**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实践经验的基*上,根据***银行业****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的特点,对***银行业****机构及其****接受**作出了严格而具体的规定,*条就是对***银行业****机构及其****履行职责必须遵守法律,接受**,规范**行为的一项规定。

      ***银行业****机构履行职责,首先必须要依照法定职权,严格执法。依照法定职权,严格执法就是执法必严。能否做到执法必严,衡量的客观标准之一就是执法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因此,***银行业****机构要依据*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银行业****机构****程序,并将****程序公开,接受**。公开是***银行业****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实施****应当遵循的基*原则之一。*法第四条规定,银行业****机构对银行业实施****,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公开原则既要求银行业****机构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规则发布,也要求银行业****机构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程序公开。公开****程序,目的是依法接受**,使银行业****机构的****行为和****过程具有透明度,避免暗箱*作,防止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促使银行业****机构依法、公正地开展****工作,加强责任意识。故*条规定,***银行业****机构应当公开****程序,增强**透明度。

      为确保***银行业****机构履行好**职责,加强对***银行业**机构**的另一项有效措施,就是*条规定的第二层含义,***银行业****机构应当建立****责任制度和内部**制度。****责任制度,是***银行业****机构在**工作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对银行业****的规定,各负其责的责任制度。****责任制度是一项十分必要,且行之有效的****制度。也是银行业****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有效****工作组织上的保障。因此,***银行业****机构应当在**工作中认真实行****责任制度。所谓内部**制度,是指国家机关对其内部机构及其人员所实行的一种**约束制度,这一制度主要规定内部**的**方式、**人员、**程序、**责任等事项。只有建立健全这一制度,才能保证***银行业****机构公正执法,防止权力滥用和执法腐败。因此,***银行业****机构应当根据*法的要求,结合金融****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制度。

      第十三条 银行业****机构在处置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查处有关金融违法行为等****活动中,地方**、各级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和协助。

      [释义] *条是关于地方**、各级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协助银行业****机构****工作的规定。

      十届全国******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机构改革方案确定设立银行业****委员会,履行拟订有关银行业**的政策法规,负责市场准入和运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职责。为解决银行业****委员会履行**职权于法有据的问题,十届全国******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又制定通过了银行业****法。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工作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关系到每一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银行业****机构作为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行为时,特别是在处置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查处有关金融违法行为时,地方**、各级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和协助。地方**、各级有关部门与银行业****机构之间形成紧密配合、积极支持、大力协助的良好关系,可以为银行业****机构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有利于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地方**、各级有关部门对银行业****机构处置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查处有关金融违法行为等****活动的配合和协助,是一项法定义务,就是必须这样去做,有义务为了国家的利益支持银行业****机构依法行使职权。这里所指的地方**、各级有关部门是指与银行业****机构依法行使职权有关的各个地方**和各级有关部门。对于各地方**和各级有关部门来说,还必须依法约束自己,不得非法*预银行业****机构的执法活动,尤其是银行业****机构在实施****时,与地方利益、部门利益有矛盾时,应当将国家利益、整体利益放在第一位,不得为了地方的、部门的局部利益*扰、阻碍银行业****机构的执法活动。如果出现违反法律,非法*预银行业****机构执法活动的行为,不仅不符合国家利益,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为法律所禁止。除了因地方利益、部门利益非法*预银行业****机构执法活动的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外,其他任何违反法律,非法*预银行业****机构执法活动的行为也是被法律所禁止的。

      第十四条 ***审计、监察等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对***银行业****机构的活动进行**。

      [释义] *条是对***审计、监察等机关,依法对***银行业****机构的活动进行**的规定。

      ***提交******会审议的银行业****法*案中没有规定这一条。在******会审议*案的过程中,很多委员提出,***银行业****机构除了要加强内部的稽核、****以外,还要有外部的约束,接受审计、监察等机关的**。因此就增加了这一条的规定。

      审计法规定,国家实行审计**制度。***和县级以上地方****设立审计机关。***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审计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审计法规定接受审计**。审计机关对银行业****机构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

      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是****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银行业****机构依照*法第二条的规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行****。因此,银行业****机构接受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察是适当的。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有权**银行业****机构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中的问题;受理对银行业****机构及其****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银行业****机构及其****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第三章 ****职责

      *章共十八条,规定了银行业****机构的规章、规则制定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的**批准权,对董事、高级**人员的任职资格**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权,对银行业突发事件的发现、报告、处置制度等。

      第十五条 ***银行业****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的规章、规则。

      [释义] *条是关于***银行业****机构规章、规则制定权的规定。

      一、授权制定规章、规则的必要*

      银行业****机构制定和发布规章、规则的目的是为了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其内容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业务经营等各个方面,是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的细化,但必须与法律、行政法规保持一致。由于修订法律一般需要经过漫长的程序,由银行业**机构制定的规章、规则来具体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规则,具有灵活、易于根据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随时进行修订和完善的优点。银行业**机构制定和发布的规章、规则,构成了银行业****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

      世界大多数国家的银行业**法律体系都是由不同层次的法律文件和法律规范构成。首先是由法律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业务经营等内容做出原则*规定,**再由不同层次的法规和其他规范*文件加以细化。我国银行业****的法律体系是由三个层次构成,一是全国******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法律,如商业银行法、银行业****法等;二是由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依法制定、颁布的行政法规,如外资金融机构**条例、金融资产**公司条例、金融机构撤销条例、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三是由银行业****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制定、颁布的规章和规则。

      根据立法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各部、委员会、****银行、***和具有行政**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部门的权限内,制定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条规定在立法法的原则下将我国银行业****机构的此项职权进一步具体化,授予银行业**机构制定和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规章、规则的权力,为银行业****机构依法对银行业实施**奠定了法律基*,也为银行业法律体系的完善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国际经验

      巴塞尔银行**委员会在《有效银行**的核心原则》原则1(即有效银行**的前提条件)中提出:“在一个有效的银行**体系下,……适当的银行**的法律框架是必要的,其各项条款应包括对银行组织的审批及持续**,要求其遵守法律与法规及安全稳健*的权力和对**者的法律保护……”。为评估各国银行**的有效*,巴塞尔银行**委员会在《有效银行**的核心原则》之后又制定了《核心原则评价方法》,其中为原则1列出的一项必要标准就是“法律赋予**机构以(不改变法律的)行政方式制定审慎规则的权力”。确实,世界上多数国家/地区的法律都明确授予了银行**机构制定和颁布规章、规则的权力。如英国的《金融服务与市场法》第十部分“规则与指引(Rules and Guidance)”、德国《银行法》第一章第二节和《综合*金融服务**法》第一章第四节、韩国《金融**机构设立法案》第十七条、**《银行业条例》第二部分第七条均授予其银行**机构制定规章、规则的权力。在英国,金融机构的**规则不是由《金融服务与市场法》,而主要是由金融服务局(FSA)制定的规则和指引做出具体规定的。目前,金融服务局已经根据法律授权制定出了一部完整的《规则和指引手册》(FSA Handbook of rulesand gUidance),对各类金融机构的**规则和**程序做出规定或提出指导*意见。**金融**局也制定了一部类似的《**政策手册》(Supervisory Policy Manual),包含关于银行类机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各类风险**指引、资*充足率、**披露等各方面的指导*文件。

      三、国内**实践

      ****银行在履行银行业****职责期间,曾经颁布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行贷款损失准备指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办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办法》、《金融租赁公司**办法》等。**银监会成立之后颁布了《金融许可证**办法》、《商业银行服务价格**暂行办法》(与国家***联合颁布)、《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指引》、《汽车金融公司**办法》和《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办法》等。

      第十六条 ***银行业****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释义] *条是关于**银监会**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度更、终止和业务范围的规定。

      *条规定有两层含义: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应当经银行业****机构**批准;二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批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比如,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设立商业银行须经过受理申请(筹建)和正式申请设立(开业)两个阶段,其中任何一个阶段的申请不符合标准或资料不全,**部门都有权拒绝和不予受理。根据外资金融机构**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部门有权拒绝不符合标准或资料不全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申请。此外,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一条和外资金融机构**条例第四十二条都规定,未经**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外资金融机构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部门予以取缔。

      实际**工作中,**部门收到的设立商业银行的申请主要包括两类:一是新设立中资商业银行或外资法人金融机构,二是中资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或外国银行设立在华分支机构。对设立新的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近年来实行的是比较审慎的准入**政策。以中资股份制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为例,**部门主要考虑三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如设立股份制银行分支机构的年度规划等),二是对其申请资料的完整*进行**,三是对设立分支机构的可行*进行**,符合条件批准筹建,筹建合格达到开业条件的,核准开业。不符合政策或条件的,则拒绝其申请,并**申请人。

      由银行业****机构依法对市场准入实施**,也是国际通行做法。《有效银行**的核心原则》就要求,为了保证银行**的有效*,发照机构应当保证新银行组织有适当数量的股东、充足的财力、与业务结构相一致的法律结构以及具备专业知识、道德水准、善于稳健和审慎经营的**人员。此外,保证发照与持续**的标准相一致十分重要。这样,当某家已成立的机构不能达到标准时,可据此*销其执照。并且,清楚、客观的标准也有助于减少机构审批过程中潜在的***预。虽然审批程序不能确保开业后运转正常,但可以作为减少不稳定机构进入银行市场的有效手段。

      第十七条 申请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银行业全融机构变更持有资*总额或者股份总额达到规定比例以上的股东的,***银行业****机构应当对股东的资金来源、财务状况、资*补充能力和诚信状况进行**。

      [释义] *条是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资格的规定。

      一、股东资格审批的基*要求

      对股东资格的**与对机构发照的审批同样重要。除审批新银行外,银行**者应当掌握关于银行未来直接或者间接的投资、以及超出一定限额的所有权增加和变化的任何**,如果不能满足与批准新银行相一致的各项标准,**者应有权制止这种投资,以此防止不善经营者或者恶意经营者规避准入**,以投资方式间接进入并控制银行。

      首先,**人员必须有能力**银行的所有权结构,包括**银行的直接和间接控制者、主要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指持有较高比例--如5%以上股权的股东)。

      其次,要对股东资金来源、财务状况、资*补充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的**。包括**控制者过去所拥有的银行、非银行企业、它们在商界的信誉、所有主要股东的财务状况以及必要时提供进一步财力支持的能力。作为**其信誉的一部分,**人员还必须确定初始资*的来源。

      第三,如果银行是附属于一家更大的机构,准入机构应当确保其所有权组织结构不至成为问题的来源,并消除银行和储户受到大机构内部其他单位各类活动不良影响的风险。对银行主要股东的其他权益和有关实体的财务状况也应当进行**,以免银行被其所有者当成被迫提供资金的工具。

      二、实践做法

      商业银行法第十五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机构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份,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持有注册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商业银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商业银行变更持有资*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应当经**部门批准。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银发[1994]186号)对各类机构向银行投资入股的资格条件进行了规定,如按照该暂行规定,各党政机关、部队、团体以及国家拨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除***批准或法规及**规章规定外,一律不得向金融机构投资;其他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在资*充足率为8%并遵守相应规定的前提下,可向金融机构投资;工商企业经企业行政主管机关或董事会批准可以用自有资金向金融机构投资,但必须同时具备经营业绩良好等条件。此外,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办法([200]第6号)也就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的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

      实际**工作中,**部门对商业银行发起人的股东资格和持有资*总额或者股份总额达到规定比例以上的股东的资格,都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要求银行股东应当合法经营,具有充足的自有资金,主要股东还应当具备良好的财务实力和声誉。如有不符合银行股东资格的,都会拒绝其向银行投资入股。**部门还要求银行股东身份必须明确,不允许以借入资金出资,投资入股资金必须足额到位。

      三、*条款规定达到规定标准的股东资格应当经过**银监会**批准

      *条所界定的股东有两类,一类是设立机构时作为发起人的股东,另一类是机构设立后变更持有资*总额或者股份总额达到规定比例以上的股东。商业银行法第十五条和第二十四条对此分别进行了规定。

      第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应当按照规定经***银行业****机构**批准或者备案。需要**批准或者备案的业务品种,由***银行业****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规定并公布。

      [释义] *条是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品种审批或者备案的规定和关于**银监会进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的权限和行为规范的规定。

      商业银行法第三条规定银行可以部分或全部经营的业务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发行、**兑付、承销**债券,买卖**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等,**收付款项及**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以及经银行业****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同时还规定,银行的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银行**部门批准。商业银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商业银行调整业务范围,应当经**部门批准。银行业****法第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应当经**批准。

      上述规定表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应当经批准。随着金融业的发展,金融企业经营的业务品种越来越丰富,对于业务范围内**的新的品种,是否还要审批,*条规定了三种情况:1.须经批准的;2.不必审批但需要备案的;3.既不必经审批也不必备案的。从2001年下半年以来,**部门根据***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关于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有关决定,先后两次发布了取消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了对委托贷款、代收代付、各类****业务等银行业务的审批规定。2003年4月底,**部门又发布了《关于调整银行市场准入**方式和程序的决定》,取消了对中资商业银行国内保理、**证券资金清算(银证转账)、**保险、证券公司受托投资托管、信托资产托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的审批;取消了对中资商业银行买方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法人账户透支、**信托产品资金收付业务的备案要求;还取消了对外资银行国内保理、买方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的备案要求。**部门还规定,各银行对于己获准开办的新业务,可授权符合条件的下辖分支机构开办;各银行的分支机构经上级行授权即可开办新业务,仅须在开办后的10个工作*内向当地银监局、直属分局或银监分局书面报告。

      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业务范围,哪些产品需要审批或者备案,哪些无需审批或者备案情况复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易掌握,可能带来守法和执法的不确定*。因此,*条要求银行业**机构对业务范围内需要**批准或者备案的业务品种予以公布。

      第十九条 未经***银行业****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

      [释义] *条是关于非法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活动的规定。

      银行业是专门从事货币资金融通的行业,银行业的稳定和发展与广大社会公众的利益休戚相关。因此,各国均对银行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我国也不例外。*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经***银行业****机构**批准,即银监会**批准。前些年,一些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乱集资、乱批银行业金融机构,乱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问题相当严重。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活动往往吸收资金数额巨大、涉及面广、手段多样,欺骗*强,且往往与贪污、贿赂、诈骗、侵占公私财产等犯罪活动相关,潜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和危机。在国家多次降低存贷款利率后,非法集资活动呈上升趋势,成为危害社会稳定的严重隐患。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个别地方发生了挤兑、群众集体**,甚至冲击**机关等恶*事件。严重地扰乱了银行业金融秩序,损害了群众利益,**了社会稳定。

      非法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两类:

      1.单位或者个人未经**银行业金融机构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银行业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非法金融机构的筹备组织,视为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非法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有的冠以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合法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名称,有的以“钱庄”、“台会”等名称,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活动。不管其以何名称出现,只要是专门从事非法银行业金融业活动或者主要从事非法银行业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都是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

      2.未经银行业金融机构主管部门批准,但经地方**、各级**部门及其他单位超越职权范围批准设立的从事或者主要从事银行业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各级**部门是指***银行业****机构以外的**和地方**的职能部门。地方**及各级**部门不论是出于何目的,都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擅自批准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

      所谓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银行业金融机构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还*付息的活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银行业金融机构主管部门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质相同的活动。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表现为不具有吸收公众存款主体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以吸收存款的名义,向社会开展存款业务。因此,不具有吸收公众存款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从事的、符合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以下简称取缔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行为,都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表现为行为人不是以吸收存款的名义,而是其他形式筹集公众资金,从而达到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争揽客户采取提高利率或变相提高率的方式吸收工作存款的不属取缔办法的调整范围,应当按照有关利率**的法律加以规范,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对此作了规定。

      2.非法集资是指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集资,即单位或者个人未依法定程序,以发行股票、债权、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有如下特征:一是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包括未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政策*规定由有关部门批准集资,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等情形;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付息。还*付息的形式以货币形式为主,也有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三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不特定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特定的少数人;四是往往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的目的。如以投资入股等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的实质。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而且还在不断花样翻新。

      3.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发放贷款、非金融企业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托贷款是合法的放贷活动。民间借贷是一般民事活动,不属于金融业务,除此之外发放贷款的行为都是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结算业务是重要的银行业金融业务之一,通常由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但经***银行业****机构批准,在有些行业内部成立结算中心可以办理结算业务,但只限于为行业内部的机构之间办理结算。超出行业范围办理结算的可认定为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故非法办理结算业务是指非金融机构向社会办理结算业务。非法银行业金融业务活动会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出现新的形态。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超出银行业****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的银行业金融业务活动的处理,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金融主管部门已有明确规定,不属于*条规定调整的范围。

      4.银行业****机构认定的其他非法银行业金融业务活动。

      未经批准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的,有关主管部门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比如,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对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法银行业金融业务活动,工商行政机关不予办理登记。对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法银行业金融业务活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不予开立账户、办理结算和提供贷款。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法银行业金融业务活动由***银行业****机构予以取缔,取缔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法银行业金融业务活动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涉,不得拒绝、阻挠。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地或者非法银行业金融业务活动发生地的****,负责组织、协调、**和取缔有关工作。因参与非法银行业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取缔办法还规定,因非法银行业金融业务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负责清理清退。非法金融机构一经银行业金融机构主管部门宣布取缔,有批准部门、主管单位或者组建单位的,由批准部门、主管单位或者组建单位组织清理清退债权债务;没有批准部门、主管单位或者组建单位的,由所在地的地方****负责组织清理清退债权债务。因参与非法银行业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非法银行业金融业务活动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银行业金融业务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国库。因清理清退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根据银行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的,由***银行业****机构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银行业****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第二十条 ***银行业****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人员实行任职资格**。具体办法由***银行业****机构制定。

      [释义] *条是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的规定和关于授权**银监会制定相关办法的规定。

      发照审批过程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对推举的**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的能力、品行和资历进行**。准入部门应当掌握推举的每一位董事和高级**人员的必要**,从而**每一位人员及其人员整体构成的银行经验、其他业务经验和个人品行及有关专业经验。对**人员的**应涉及有关背景情况的**,确定以前的行为是否会暴露出其在业务能力、判断能力及品行方面存在问题。其中,关键是银行推举的大部分高层**人员都有良好的银行工作经验和经历。

      商业银行法第十二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当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人员;第十五条规定,银行申请人应当提交拟任职的董事、高级**人员的资格证明,第二十七条还列出了不得担任商业银行董事、高级**人员的4种情形。金融机构高级**人员任职资格**办法第二章对商业银行高级**人员的任职资格做了具体规定,包括:拟任人熟悉并遵守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具有与担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与担任职务相称的组织**能力和业务能力,具有公正、诚实、廉洁的品质,工作作风正派。该办法还分别规定了对各级高级**人员学历、金融从业年限和经济从业年限的最低要求。外资金融机构**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任职资格**”,对外资金融机构高级**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做出了规定。

      实际的任职资格**中,按照所任职务的重要程度,审核方式分为核准制和备案制两种。其中,属核准制的由**主管**负责签发正式核准文件;属备案制的由主办部门以《备案回复**书》回复报文机构。在审核范围方面,任职资格的审核范围,包括所有被**机构的董事层、经理层和其他风险控制起决定作用的人员,以及各级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近年来,审核范围发生了一些变化,一是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已先后两次发出**,缩小了任职资格审核的范围和层次。二是随着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完善,**董事、董事会秘书、外部监事等也纳入了任职资格的审核范围,比照备案制的审核方式进行**。

      对董事进行资格**是国际通行做法。《有效银行**的核心原则》原则3指出:发照程序至少应包括**银行组织的所有权结构、董事和高级**层等。世界上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都在立法中也将董事和高级**层这两类人员区别表述。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与担任高级**职务人员的地位、职责、作用和要求有较大的区别,董事是代表所有者的利益,高级**人员则是作为受托人行使对机构的经营权。因此,*法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在高级**人员之外,将董事单列出来,明确其需要对其进行资格**。

      第二十一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银行业****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

      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内部控制、资*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等内容。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

      [释义] *条是关于审慎经营规则的制定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遵守审慎经营规则的规定。

      一、审慎经营规则的内容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但不限于:

      (一)风险**

      风险**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风险、*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各类风险的全过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四个基*要素:1.董事会和高级**层的有效监控;2.完善的风险**政策和程序;3.有效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4.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的外部审计。

      (二)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内部控制通常包含以下五个要素:1.内部控制环境;2.风险识别与评估;3.内部控制措施;4.**交流与反馈;5.**评价与纠正。

      (三)资*充足率

      资*充足率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持有的、符合**机构规定的资*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用以衡量其资*充足程度。资*作为一种风险缓冲剂,具有承担风险、吸收损失、保护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御意外冲击的作用,是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资*充足程度直接决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最终清偿能力和抵御各类风险的能力。

      (四)资产质量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审慎经营和风险**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类政策和程序,对贷款和其他表内外资产定期进行查审,并进行分类,以揭示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资产质量。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有问题资产进行严密监控,加大回收力度,减少资产损失。

      (五)损失准备金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审慎会计原则,合理估计资产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及时计提足额的损失准备,以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真实核算经营损益,保持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

      (六)风险集中

      银行业金融机构若资产分散程度不足,可能会面临较大的潜在风险,甚至产生巨额损失。因此,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限制对单一交易对手或一组关联交易对手的风险暴露,并控制对某一行业或地域的风险暴露。银行**机构则应当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集中的情况进行****,并制定审慎**限额,特别是对单一交易对手或一组关联交易对手风险暴露的审慎限额,促使其在经营过程中适当地分散风险,防止因风险过度集中而遭受损失。

      (七)关联交易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关联交易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授信、租赁、资产转移、提供劳务、研究与**项目技术和产品的转移等。其中,关联授信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的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透支、同业拆借、担保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制定关联交易**制度,对关联交易的进行内部授权**,确保关联交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并将关联交易限制在**机构和自身规定的审慎限额内。

      (八)资产流动*

      流动*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资产的增长筹集资金和履行合同承诺、支付到期债务的能力。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持续、有效地**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具备多样化的融资渠道和充足的流动*资产,以有效地监测和控制流动*风险,保持充足的流动*。流动***的关键因素是具备良好的******、集中的流动*控制、对不同情况下净融资需求的分析、多样*的融资渠道和应急方案。

      在**于20世纪30年代爆发金融危机之后,以**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放弃了自由银行制度,对银行业实施严格的****,在利率水平、业务范围和经营地域等方面对银行机构施加了种种限制,这些限制*措施就不属于审慎经营规定。20世纪7O-80年代,国际金融业出**融自由化的发展趋势,国际**领域也经历了一个大规模放松管制的过程,金融**的重心从安全优先向效率优先倾斜。进入20世纪90年代,一系列区域*金融危机的相继爆发,又推动金融**理论逐步转向如何协调和平衡安全与效率的关系。在银行**领域,审慎经营规则逐步取代了对银行机构的种种限制*规定。审慎经营规则是在业务经营方面关于银行如何审慎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规定和指引,它并不直接限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经营行为,而是要求和指导其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经营过程中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风险、*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各类风险,从而在合理的风险水平之下稳健经营。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可以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银行**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由于审慎经营规则具有很强的专业*和技术*,并可能随着银行业实践和金融创新的发展而随时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而且,有些审慎经营规则并不具有强制*,只是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提出指导*意见。因此,银行的审慎经营规则通常只是由法律、行政法规做出某些原则*规定,**由**机构颁布的规则来提出具体的要求、标准和指导,这已成为各国银行**机构的普遍做法,在我国银行**机构的**实践中也已运用多年。由于审慎经营规则主要是由**机构制定的规章、规则来规定,因此,*条也是*法第十五条规定部分内容的细化。

      二、必要*

      银行业金融机构属于经营特殊商品的高风险企业,其经营过程必然包含内在的风险,这些风险不能根除,只能加以**和控制。所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该审慎经营,使所从事业务的*质、规模及所承担的风险水平与其风险**能力相匹配,从而将业务活动所涉及的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而银行**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就需要基于促使银行审慎经营、控制风险的目的,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审慎经营规则。制定审慎经营规则,并据此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持续***,体现了**机构的**方式从合规***向风险**的转变。在*法中具体提出此项要求,也是针对我国银行**长期存在的只注重对银行的具体经营行为实施行政管制这一问题,促使我国的银行业**逐步与国际最佳做法接轨,实现从合规***向风险**的转移。

      三、国际经验

      近几年来,国际银行**领域呈现出从合规***向风险**转变的发展趋势,**当局关注的重点从银行是否合规经营逐步转向是否建立了良好的法人治理、完善的风险**体系和内部控制,及时、准确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所面临的各类风险。为此,各国**当局都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的审慎经营规则。

      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的核心原则》第四部分“持续*银行**的安排”指出“银行业务的*质决定了它将面临各种类型的风险。银行**者需要了解这些风险并确保银行能妥善地计量和**风险……”。这一部分的“审慎法规与要求的制定和实施”要求“**程序的一个重要部分是**者有权制定和利用审慎法规的要求来控制风险,其中包括资*充足率、贷款损失准备金、资产集中、流动*、风险**和内部控制等方面……”。这一部分同时还列出了以下原则:原则6规定:“**者要规定能适用于所有银行的适当的最低资*充足率的审慎要求……”;原则8规定:“银行**者应确保银行建立评估银行资产质量和贷款损失储备及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的政策、做法和程序。”原则9规定:“银行**者应确保银行的******能使**者有能力识别资产的风险集中程度;银行**者必须制定审慎限额,以限制银行对单一借款人或相关借款人群体的风险暴露。”原则10规定:“为防止关联贷款带来的问题,银行**者应确保银行仅在商业基*上向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贷款,并且发放的这部分信贷必须得到有效的监测,必须采取合适的步骤控制和化解这种风险。”原则13规定“银行**者应确保银行建立全面的风险**程序(包括董事和国家**层的适当**),以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重大风险,并在适当时为此设立资*金……(ii)流动***。流动***的目的是确保银行有能力充分满足其合同承诺……”;原则14规定“银行**者必须确定银行是否具备与其业务*质及规模相适应的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巴塞尔银行**委员会和各国/地区**当局在**实践中也颁布和实施了以上审慎**规定,并构成其**法规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下面以巴塞尔委员会和**金融**局颁布的审慎**规定为例进行具体说明:

      (一)风险**。如巴塞尔委员会1980年的《银行外汇头寸的**》、1986年的《银行表外业务风险**》、1994年的《衍生产品风险**指引》、2000年的《信用风险**原则》和2001年的《利率风险**与**原则》等。**金管局也制定和发布了《买卖衍生工具及其他工具的**》、《信贷风险**的一般原则》、《利率风险**》、《以风险为*的**制度》等,正在制定《市场风险**》和《外汇风险**》等。

      (二)内部控制。如巴塞尔委员会1998年的《银行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框架》、**金管局发布的关于内部控制的五个指引等。

      (三)资*充足率。如巴塞尔委员会著名的1988年《巴塞尔协议》、1994年《资*协议市场风险补充规定》和正在制定过程中的《新巴塞尔资*协议》。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地区的**当局都以此为依据,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了资*充足率要求。

      (四)资产质量和损失准备金。如巴塞尔委员会1999年的《贷款会计与披露的稳健做法》、**金管局的《贷款分类及拨备》。

      (五)风险集中。如巴塞尔委员会1991年的《大额信用风险的计量与**》、**金管局的《大额风险承担及风险集中》。

      (六)关联交易。如**金管局的《关联贷款指引》。

      (七)资产流动*。如巴塞尔委员会2000年的《银行机构流动*风险**的稳健做法》,**金管局的《流动*风险**》。

      四、国内实践

      在我国的银行**实践中,特别是近几年在从合规***向风险**转变的过程中,银行业**机构也制定了与上述内容有关的一些规章和规则。如****银行曾经颁布了《银行表外业务风险**》、《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银监会*前颁布了《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指引》(针对风险集中),目前正在制定《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指引》、《商业银行市场风险**指引》、《商业银行资*充足率**办法》和《商业银行关联交易**办法》等。在今后较长时期内,*条所列出的审慎经营规则都将是我国银行业****需要加强和完善的重点领域。

      第二十二条 ***银行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对下列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自收到申请文件之*起六个月内;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范围内的品种,自收到申请书之*起三个月内;

      (三)**董事和高级**人员任职资格,自收到申请文件之*起三十*内。

      [释义] *条是关于银行业机构设立、变更或者终止以及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批期限等做出的规定。

      该条款主要是对**者行为的约束,从准入审批期限和依据等方面规范推入审批行为,以体现银行**“依法、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其中,对机构设立审批、新业务品种审批和高管人员资格**分别做出了不同规定。这主要是考虑到机构设立、业务审批和高管人员问题在复杂程度等方面有不同特点。

      需要注意的是,该条款规定与其他相关法规的衔接问题。如,按照外资金融机构**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自收到设立外资金融机构完整的申请资料之*起六个月内,银行业****机构应当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并书面**申请人”。按照第六十三条的规定:高级**人员任职资格需报**银监会核准的,**银监会应在收到完整申请资料之*起九十*内作出是否同意的批复。高级**人员任职资格需报**银监会省一级机构核准的,应在收到完整申请资料之*起四十五*内作出是否同意的批复。其中,关于高级**人员任职资格**的期限规定与*条款规定不同。但是,银行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在******国境内设立的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外合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有关期限仍然依照外资金融机构**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又如,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起二十*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由于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的规定,因此,**部门的准入审批限期不受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六条“二十*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限制,而以*条款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银行业****机构应当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

      [释义] *条是有关***银行业****机构的非现场**职责的规定。

      该条在规定***银行业****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行非现场**的同时,还要求其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有效监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各种风险。

      一、非现场**的含义

      非现场**又称“非现场监测”、“非现场监控”,是按照审慎*原则进行银行**活动的重要方式之一。具体而言,非现场**是指**机构通过收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运用一定的技术方法(如各种模型与比例分析等),研究分析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的总体状况、风险**状况、合规情况等,发现其风险**中存在的问题,对其稳健*经营情况进行评价,为现场**提供依据。

      巴塞尔银行**委员会发布的《有效银行**的核心原则》中原则16要求“银行**体系必须包括某种形式的现场和非现场**”;原则18要求“**者必须具备在单个和并表的基*上收集、**和分析各家银行的审慎报告和统计报表的手段”。

      非现场**包括**和分析各种报告和统计报表。这些资料包括基*财务报表及有关辅助资料,能详细说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各种风险和财务状况。其中包括准备金提留及表外业务。**机构在非现场**中可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的报表**其对资*充足率或风险集中度等审慎**要求的遵守情况。非现场**往往能发现银行的潜在问题,特别是现场**间隔期间发生的问题,从而使**机构能提出预警,并要求银行在问题恶化之前迅速拿出解决办法。不管是定期进行的还是在问题发生时进行的非现场**,**机构所收集的**,都可用来了解单个银行业机构或银行业体系的发展趋势,并作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层讨论的基*。非现场**获得的**还可作为安排现场**的重要依据,使现场**更有针对*,发挥现场**的最大效力。

      二、非现场**的主要环节

      非现场风险**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一是采集数据。*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银行业****机构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送资料。银行业金融机构按***银行业****机构统一规定的格式和口径报送基*报表和数据(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其他财务会计报表、规定格式的统计报表、经营**资料),形成银行业**的基*数据库;**部门从数据库中采集所需要的数据,以进行非现场分析。二是对有关数据进行核对、整理。***银行业****机构在收到被**对象报来的资料后,对其完整*、真实*、准确*进行**,必要时还可到现场予以核实。***银行业****机构的统计部门和**部门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所报送数据口径、连续*和准确*进行初步**、核实的基*上,按照非现场**指标及风险分析的要求,进行分类和归并。三是生成风险**指标值。将基*数据加以分类、归并后,按照事先已经设计出来的软件**和一套风险监测、控制指标、自动生成资产质量、流动*、资*充足率、盈亏水平和市场风险水平等一系列指标值。根据这些指标值,进行风险监测与分析。四是风险监测分析和质询。对计算处理得出的结果进行分析,非现场风险监测分析的基*方法包括历史比较分析法、水平比较分析法等方法。对被**单位经营**上存在和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质询,被**单位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对质询事项作出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五是风险初步评价与早期预警。**部门要对历史分析、水平分析的结果、差异,以及导致上述结果与差异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最后得出该金融机构风险水平及发展趋势的初步综合评价,及时向被**对象发出早期预警信号。并按规定写出非现场**报告,提出采取的措施、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作出处理决定,**被**对象执行。同时应及时将非现场**结论、处理决定和其他有关分析报告向*级机构负责人和上级机构**部门报告,对非现场**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写出专题报告。六是指导现场**。根据非现场**发现的主要风险信号和存在的疑问,制定现场**计划,确定现场**的对象、时间、范围和重点,并合理分配**力量,从而提高现场**的效率和质量。

      三、********

      ********是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技术建立起来的,通过电子网络和计算机**收集、分析有关银行业金融**经营****的**。完善的********可成为非现场**的重要工具。通过实时提供**和高速的量化分析,******能增加****的准确*,使**机构能及时发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潜在风险,提高**效率。而在传统的非现场**方式中,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有关资料需要通过书面形式层层上报,**收集和分析往往不能很好地衔接,这样就难以保证**的及时*和有效*。

      四、非现场**的内容

      有关非现场**的内容,各国大都将其分为合规***和风险***两部分。前者主要是**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的要求,强调更多的是“合规*”,所以商业银行经营中的潜在风险及是否稳健安全不是其考虑的重点。风险***则旨在通过**,观察商业银行的经营**及其业务活动是否在合理的风险范围之内,在此基*上确认经营风险所在,并督促商业银行制定出控制风险的措施和办法,从而避免商业银行承担过大的风险而导致经营失败,确保金融业的谨慎稳健经营。我国的非现场**包含合规***和风险***,其中合规***要素包括:信贷规模、限额及资产负债比例的执行情况以及其他合规*内容。风险***的要素包括:资*充足*、资产质量、资产流动*、盈利状况、经营**水平等。

      第二十四条 银行业****机构应当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

      ***银行业****机构应当制定现场**程序,规范现场**行为。

      [释义] *条是关于银行业****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现场**职责的规定。

      *条规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现场**的法律主体是银行业****机构,银行业****机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现场**职责,**开展现场**。***银行业****机构要制定现场**的程序,对现场**行为进行规范。

      一、现场**的概念

      现场**是指银行业****机构的******直接深入到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和风险判断分析。现场**是银行业****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的重要方式,是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状况和合现状况的基*手段,*条明确规定银行业****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的职责,现场**的范围包括合规经营与风险状况,体现了合规**与风险**并重的原则。**的目的是要通过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财务活动和**活动的现场**和处理,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会计报表、统计资料的真实*、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经营,提高经营**水平,保障金融资产的完整,**金融体系的安全,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

      二、现场**的种类

      现场**按**的范围和内容划分,可分为全面**和专项**。

      全面**是***银行业****机构为全面**评价被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而实施的对该金融机构某一时期内所有业务活动进行实地**,通过**对被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整体经营状况有了全面地掌握,对被查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出总体评价,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依法给予处罚。

      全面**的内容包括:报表和报告的准确*、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和风险**的完善*及有效*、资产质量及损失准备金的充足*、**能力、会计处理的审慎*、******的完善*、合规经营情况、非现场**和以往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等。

      专项**是指***银行业****机构针对被查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能或者已经出问题的业务到实地进行详细观场**。专项**要重点突出,抓住那些对被查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活动影响较大,涉及面较广的业务或问题来开展**工作。按被**业务来分为:内部控制**、贷款业务**、存款业务**、****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接受全面或者专项的现场**。

      三、现场**的程序

      现场**是一种行政行为,必须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为了规范现场**行为,*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银行业****机构应当制定现场**程序。对各类金融机构实施现场**的方法和重点有所不同,但**程序或流程基*相同。现场**的基*流程如下:

      (一)根据非现场**与分析,以及其他渠道获得的**,确定现场**的具体对象和时间。

      (二)向被**机构发出**前问卷,有针对*地提出问题。包括所经营的主要业务,最新开展的业务,自上次现场**以来发生的重要变化,上次现场**提出的**建议是否已经落实,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经纠正,最近一次的内部审计是什么时间进行的,有什么具体发现,通过自我评估,认为在内部控制方面有哪些薄弱环节等。

      (三)制定现场**方案。根据上次**发现的主要问题,在分析返回的**前问卷并进一步了解被**机构基*情况的基*上,制定具体的**方案,明确**的主要领域及重点,同时确定具体的**工作时间、**人员及分工。

      (四)向被**机构发出现场****。****的时间、内容,应准备提供的有关账册、报表及文件,以及需要谈话的人员等。

      (五)进入现场开始**。根据制定的**计划和确定的**重点,运用现场**手册等现场**工具和方法,通过谈话、查阅文件、核查账表和档案等,对被**机构的资产质量、流动能力、财务状况、**和内控、合现经营情况等进行**、分析和评价,最后得出对该机构经营及风险情况的综合评价,形成现场**结论。

      (六)向被**机构反馈**意见,核实**中所发现的问题和情况。

      (七)完成现场**报告,向被**机构反馈**建议和处理决定。

      (八)综合现场**、非现场**情况,为综合评价金融机构的风险、完成综合**报告提供依据。

      第二十五条 ***银行业****机构应当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

      [释义] *条关于***银行业****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的规定。

      一、并表**的含义

      一般而言,并表**是指母国**当局在合并资产负债表基*上,对银行或银行集团在全球范围内面临的所有风险予以**控制,而不论其机构注册于何地的一种**方法。并表**是20世经60年代,银行业务国际化迅速发展对银行**提出的要求,源于欧美等金融发达国家银行**的法律实践。

      并表**中所说的“母国**当局”通常是指银行或银行集团的母行或总部所在国的银行**机构;与之相对应,“东道国**当局”通常是指银行或银行集团的境外机构所在国的银行**机构。银行集团既包括银行直接的分支机构和子公司,也包括集团内的非银行机构和金融附属公司。

      并表**不同于财务会计并表。并表**既是定***,也是定量**,而财务会计并表只是一个定量的会计处理过程。合并账目有助于并表**,但并不充分。在业务和风险*质截然不同时,合并账目不一定合适;某些风险,如流动*风险和市场风险,也需要在当地进行**;而且,若存在对资*自由流动的法律限制,合并账目则可能人为地抵消风险。

      巴塞尔银行**委员会总结的有效并表**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1.**当局应当了解银行集团的整体结构和主要业务,包括由其他机构直接**的业务;

      2.**当局确保银行集团总部全面监测、有效控制其境内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的各项业务,**整个集团内部的风险**和内部控制情况,定期获取并核实所有境内外业务的**;

      3.**当局有权全面**银行从事的各项银行和非银行业务,无论是银行直接从事的业务(包括海外机构的业务),还是通过附属机构间接从事的业务;

      4.**当局的**框架能够评估一家用银行或银行集团从事的非银行业务给这家银行或银行集团带来的风险;

      5.**当局有权要求银行集团在并表基*上达到审慎**标准,包括资*充足率、风险集中等标准,并确定哪些标准适用于单个银行,哪些适用于并表的银行,哪些对两者均适用;

      6.**当局能够收集各个银行集团的并表财务**;

      7.**当局有权对银行集团的境外机构进行现场**;

      8.**当局有权要求银行集团的母公司和附属机构采取纠正措施,必要时限制银行集团整体的业务范围和开展这些业务的海外场所等等。

      二、并表**的要求与目的

      巴塞尔银行**委员会《有效银行**的核心原则》原则20明确提出:“银行**的一个关键要素是**者要有能力对银行组织进行并表**。”同时,核心原则的其他四条原则也都不同程度地涉及了并表**,原则18规定:“**者必须具备在单个和并表的基*上收集、**和分析各家银行的审计报告和统计报表的手段。”原则23规定:“银行**者必须对其活跃的国际银行组织实施全球*并表**,对这些银行组织在世界各地的所有业务进行充分的监测并要求其遵守审慎经营的各项原则,特别是其国外分行、合资机构和附属机构的各项业务。”原则24规定:“并表**的一项关键因素是与各有关**者特别是东道国**当局建立联系,交换**。”原则25规定:“银行**者……从并表**的目的出发,有权分享其母国**当局所需的**。”另外,巴塞尔银行**委员会的具体指导*文件还有1979年3月的《对银行国际业务的并表**》和1996年10月的《跨境银行**》等。**金管局也发布了《对金融集团的并表**》。目前,在银行**比较完善的国家和地区,并表**的理念已经渗透到**当局的所有相关**法规中,并表**的做法也已广泛运用于**当局的现场和非现场**过程。

      随着混业经营和银行业国际化、金融市场全球化、一体化的发展,银行机构为扩展利润空间,增强竞争能力,纷纷在境内外广泛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银行、非银行甚至非金融业务。近几年来,在国内外均出现了许多大规模的银行集团。但银行集团的一家附属机构限于困境,就可能影响公众对整个银行集团的信心。实行并表**,有助于促进整个银行集团的稳健经营,保持公众对整个银行集团的信心。

      具体来说,并表**有以下三个目的:1.无论银行在何处经营,都能受到有效**;2.防止资*的双重杠杆作用(double-leveraging ofcapital);3确保银行集团不论在何处注册,其经营风险都能在全球基*上进行评估和控制。

      目前,我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并表**,尚停留在完善财务会计并表的层次上,**当局的**能力和**实践与并表**的国际最佳做法相比还有很大的距离。银行业****法对并表**作出规定是提升我国银行**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十六条 ***银行业****机构对****银行提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建议,应当自收到建议之*起三十*内予以回复。

      [释义] *条是关于***银行业****机构与****银行配合的规定。

      一、***银行业****机构与****银行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必要*的理论分析

      ***银行业****机构应当与****银行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就**金融稳定定期进行协商,交流和沟通有关**,目的是在货币政策和银行**之间进行协调,避免**真空和重复**,降低**成*,提高**效率,从而**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效率和竞争力。这一协调机制的设计应当遵循责任明确、避免重复、节约**成*、减轻被**机构负担、提高**效率的原则。

      我国目前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的金融**模式,而且银行**从**银行分离出来,单独设立银行业****机构。****银行作为**银行,负责金融宏观调控,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银行业****机构则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实施****,二者既有明确分工,又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应当进行密切的合作。

      二、***银行业****机构与****银行协调合作机制的制度设计

      一是建立**共享机制。为确保各方都能充分获取履行职责所需的数据和**,同时又避免向同一机构重复收取数据,增加金融机构的负担,参与协调机制的各方应达成协议,根据职责分工,明确何种**由谁收取,同时建立高效的**交流和共享机制,使各方的数据需求都能以低成*的方式实现。

      二是在**方面进行合作。因为****银行负责金融宏观调控,而银监会则负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现场**和非现场**,进行**主要由银行业****机构实施;同时****银行负责监测金融业,对商业银行发放再贷款,当****银行发现银行业金融机构具有高风险,可能引发***风险时,则可以向银行业****机构提出建议,由银行业****机构进行**。

      三、将协作机制规范化、制度化,保持****银行法和银行业****法的协调一致

      具体而言,****银行在实施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过程中,发现银行业金融机构具有重大风险,则可以提出对其进行**的建议,为了使协调机制制度化、有效化,****银行法第三十三条和银行业****法第二十六条均明确规定银行业****机构对****银行提出的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建议,应当自收到建议之*起三十*内予以回复。

      第二十七条 ***银行业****机构应当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评级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评级情况和风险状况,确定对其现场**的频率、范围和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释义] *条规定了***银行业****机构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评级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并据此配置**资源和采取****行动的义务。

      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评级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是银行业****机构对其实施督**的重要基*建设。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评级体系是**当局配置**资源的依据,**当局依据**评级的结果,增加对高风险机构的****措施的强度,对持续稳健经营的机构则采取常规的**措施,对问题严重的机构采取特殊的**措施,以此来合理地分配**资源,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和**的有效*。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预警机制是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有效手段。只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进行早期预警,银行业****机构才能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水平之内,防止风险进一步发展和蔓延。若不及时采取措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会进一步恶化,以至不得不对其实施市场退出,增加最终的处置成*,问题严重的还会使单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发展成整个银行业的***风险,对整个经济和社会的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危害。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评级体系

      银行业金融机构****评级是指银行业****机构根据非现场**、现场**和其他渠道获得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对该机构的资*充足水平、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能力、流动*及市场风险敏感*等方面进行客观定量分析及主规定*判断,在此基*上对该机构的经营**和风险状况进行全面评估,确定该机构****评级的方法和过程。评级结果用不同的等级表示,如有的**当局采用1-5个等级,依次表示该机构的经营状况。第1等级为最高等级,表示该机构的经营状况非常好,大大高于平均水平;第5等级为最低等级,表示该机构的经营状况非常不好,需要**机构特别关注,并立即采取有效的挽救措施,否则可能会在近期倒闭。

      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评级体系的目的和作用是客观、全面、科学地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并以此为依据明确**重点和配置**资源,采取相应的****措施,如确定现场**的频率和范围、需报送数据和**的频率和内容、以及是否需要采取强制纠正措施、救助措施或实施市场退出。提高****的效率。银行业****机构的资源也就是说人力、物力、财力是有限的,必须根据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评级结果,把****资源重点配置到经营状况不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上,尽量避免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倒闭,影响银行体系的安全稳定。如,对****评级低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配置更多的现场**人员,增加现场**的次数,扩大现场**内容的范围,以便及时发现和确认存在的问题,相应采取限制业务范围、资产增长、分配红利及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等一系列措施控制风险。对问题特别严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还要采取补充资*、更换高级**人员等措施、帮助其解决问题,走出困境,恢复正常经营状况。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预警机制

      风险预警机制是指银行业****机构根据非现场**、现场**和其他渠道获得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以及宏观经济、微观经济、金融体系等方面的状况和发展趋势,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采用时间序列分析、同级组水平比较分析、模型分析和专家判断等方法对单个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整体风险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和早期预警。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的目的和作用是对单个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整体运行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早期预警其风险的*质、特征、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以便于银行业****机构提前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国际经验

      国际上银行**当局大多根据*国银行体系的具体情况,建立了****评级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如**和**采用的是按风险状况评估的内部统一评级体系--骆驼综合评级体系(CAM-ELS),即对银行的资*充足率、资产质量、**水平、盈利能力、流动*和市场风险敏感*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银行机构的风险**状况进行上下调整,最后形成5个评价等级,对不同等级的银行采取不同的**措施。****当局还对外国银行分行采用ROCA评级体系,即对其风险**、*作控制、合法经营和资产质量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最后也形成5个评价等级。另外,**还对外国银行母行的支持度进行评级,即SOSA评级(Stren*** of Support Assessment),评价外国银行在美机构陷于困境时母行对该机构的支持能力。SOSA评级形成3个评价等级。英国的金融服务局根据其法定**目标,在金融机构的业务风险和风险**能力方面确定了40个风险要素,评价金融机构对**目标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程度,根据风险评价情况确定**强度、**工具的运用和如何配置**资源,并提出风险缓解方案。英国金融服务局认为这一评价体系是其高效、节约使用**资源得**原则的具体体现。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的核心原则》第I节“简介”中也指出:“**各家银行的风险水平,并依此来分配**资源是有效银行**的内容之一。”

      第二十八条 ***银行业****机构应当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的发现、报告岗位责任制度。

      银行业****机构发现可能引发***银行业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银行业****机构负责人报告;***银行业****机构负责人认为需要向***报告的,应当立即向***报告,并告知****银行、******门等有关部门。

      [释义] *条是关于***银行业****机构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的发现、报告制度的规定。

      一、制定*条的目的和必要*

      随着金融活动全球化、金融市场一体化和金融业务**化的不断发展,银行业风险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程度在不断加重,银行风险的传播速度在加快,相应地,**机构应对和处置银行业风险的时间和空间余地都在缩小。尤其是在面临银行业的突发风险事件时,**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只有“未雨绸缪”,才可能有序、有效地处置银行风险。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都存在风险,且银行业风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而突发事件的风险不确定*更大、影响面更广、**力更强。银行业突发事件可由多种原因引起,如宏观经济形势、**局势、国际收支变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技术故障、流动资金短缺,甚至自然*害等都可能导致银行业发生突发事件。不管是由何种原因引起,银行业突发事件的恶*发展,最终都表现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支付危机,即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不能满足存款人的提款要求并进而导致银行挤提甚至破产,甚至导致***的金融、经济危机。对突发事件进行制度化**的必要*是由其不确定*和复杂*决定的,而**为金融危机的可能*正是法律对银行业突发事件加以关注的原因。

      银行业突发事件不同于社会突发事件,但又与社会突发事件存在密切联系,两者相互影响,在一定条件下还会相互**。例如,大型传染病、战争、核袭击和严重自然*害等都会考验银行业的运行和支付能力,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导致银行业的重大突发风险;而银行业的支付危机,也可能引发***金融危机,并进而带来社会**危机,导致经济发展的停滞或严重倒退。

      尽管银行业****机构可通过风险预警机制对重大金融风险进行预警,但突发事件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制度实际上是一种紧急补救制度。

      二、突发事件的发现和报告

      在银行业****机构应对银行业突发事件的制度体系中,及时发现风险,建立顺畅有序的报告制度,是应对和处置突发风险的前提。

      银行业****机构要有效地应对银行业突发风险,首先要在内部建立起银行业突发事件的发现制度,从制度上保证银行业突发事件的及时识别和确定。既要防止对银行业突发*事件反应迟钝,使突发*事件得不到及时处理,造成损失或使损失扩大,也要避免将突发事件的风险夸大化,使**机构和有关部门反应过度,造成社会资源的不必要浪费。这是建立银行业突发风险发现制度的基*要求。根据*条法律规定,***银行业****机构应当在定岗定责时设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发现、报告岗位,指定专人发现、报告突发事件,并对突发事件的*质、严重程度等作出初步判断。

      我国疆域辽阔,***银行业****机构管辖范围大、层次多,这很可能影响银行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的传递。而对重大风险事件的处置决策需要由***作出,如果报告不及时,很可能贻误时机,导致风险扩散,造成严重后果。为了明确责任,便利**的快速传递,法律明确了银行业****机构负责人接受和传递突发事件**的责任,规定了向银行业****机构负责人报告的制度和银行业****机构负责人向***报告的制度。在*常**工作中发现突发事件后,********应当对其作初步分析和判断,认为可能由此引发***银行业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有义务及时、准确地向*级银行业****机构负责人报告情况。接到报告的银行业****机构负责人经过分析和判断,认为需要向上级报告的,应当逐级上报银行业****机构负责人。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直接向***银行业****机构负责人报告。***银行业****机构负责人认为突发事件确实可能影响银行业体系稳定、需要由***作出处置决定的,应当及时向***报告。

      三、突发事件的告知

      需要向***报告的银行业突发事件,一般都是对银行业体系或整个金融体系有重大影响的事件,不加处置极有可能引发局部*或全局*的危机,需要及时进行处置。银行业危机的处置涉及到**银行再贷款的流动*支持和财政资金的援助,因此***银行业****机构应当在向***报告的同时,将突发事件情况和向***报告的情况及时告知****银行、***,以及地方**等相关部门。

      及时、真实、准确地报告银行业突发事件的情况,是科学决策的基*,是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突发事件损害程度的基*保障。因此,*条明确规定了***银行业****机构面对银行业突发事件时的内部报告要求、向***上报的要求和与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的要求。

      第二十九条 ***银行业****机构应当会同****银行、******门等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释义] *条是关于***银行业****机构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的规定。

      一、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的重要意义

      建立突发事件的发现和报告制度,最终都是为处置突发事件服务的。有效的突发事件处置制度能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防止突发事件**为严重金融风险,确保对失去经营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措施,防止其倒闭引发***金融风险。金融**当局必须时刻准备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紧急*预,防止突发*事件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冲击。因此,突发事件处置制度至关重要。

      在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中,处置预案至关重要。只有通过制定严密的处置预案,明确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应当采取的不同处置措施,以及处置突发事件的程序,才能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临阵不乱,快速、有序地进行处置。一般来说,处置措施有关闭、撤销、接管、重组和破产等。实践表明,对于倒闭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处理应慎重,尽量不采取清算手段,以减少金融机构倒闭对社会的震荡。

      将制定处置预案明确规定为银行业****机构的法定义务,为没有规律的突发事件处置进行法律规范,是我国实践经验的总结。在过去十多年的金融体制改革中,我国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方面有过很多实践,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和教训,但总的来说,过去主要是通过***的行**调和***门的配合解决金融突发事件,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条规定银行业****机构有义务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有利于从法律上保障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的运行。

      二、应对银行业突发事件需要多部门的合作

      由于银行业突发事件的不确定*和复杂*,对其处理带有一定的**色彩,往往需要动用紧急再贷款或**财政资金。所以,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超出了银行业****机构的能力范围,而需要**机构和***门、**银行密切合作。

      银行业**职能划归银监会后,****银行作为我国的**银行仍然履行着**金融稳定的责任,通过担当最后贷款人和**支付清算**的运行,对银行业的安全稳健运行发挥着关键作用。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出现突发*支付困难,需要紧急资金援助时,****银行可以对其发放再贷款,解决暂时的流动*问题,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通过对支付清算**的监测,****银行还可实时监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头寸情况,保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间支付链条的畅通。而银监会虽然能通过**渠道及时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突发事件的**,但无法提供资金援助。***银行业****机构和****银行共同合作处理银行业突发事件非常必要。

      公共财政资金是抵御***金融风险的最后防线。各国的经验表明,当银行业突发事件引发的风险超出金融体系自身的承受能力时,输入财政资金进行救助是不可避免的。在我国过去处置银行业突发风险事件的实践中,地方***门的介入发挥过重要作用。所以,法律明确***门介入银行业突发事件的发现、报告和处置制度的制定过程很重要,通过制度的规范能确保财政资金的及时、合理、有效运用。

      此外,地方**在处置地方*严重金融风险的过程中也能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在应对地方*银行业突发事件中,地方**也应当积极介入。

      第三十条 ***银行业****机构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释义] *条是关于***银行业****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资料的收集和发布的规定。

      一、**收集与发布主体的变化

      在金融**体制改革之前,****银行承担着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职责,相应地,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和报表由****银行负责汇总和编制,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资料的收集和发布是****银行履行**职责的一个重要方面。金融**体制改革和银监会成立后,***明确规定,银监会的主要职责之一是“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报表,抄送****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国办发[2003]30号),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数据统计工作也已从****银行划至银监会。

      及时、准确地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和相关的数据资料,是***银行业****机构进行非现场**的前提,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有效**的基*,也是银行业****机构履行职责的必要条件,在*法中需要赋予***银行业****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数据**进行收集、综合、分析和处理的权力。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要经营活动记录,综合反映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的总体状况和风险**水平,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股东、存款人和其他相关利益主体了解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同时,由于银行业是一个垄断*的行业,银行活动具有较大的外部*,涉及到千家万户,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的透明度,有利于加强社会**,保证公平竞争,保护存款人和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因此,在*法中规定了***银行业****机构应承担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数据资料的责任。

      二、**收集与发布

      *条从制度上界定了银行业****机构获得银行类金融机构数据、报表的方式,明确了银监会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数据资料收集、处理和发布方面的责任。

      *条规定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的统一编制主体是***银行业****机构,也就是说,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数据、资料,由***银行业****机构进行统一收集、汇总和编制报表。

      “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要求银行业****机构要建立起必要的银行业数据**统计体系,统一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数据资料,编制各种报表和报告,为其**活动服务。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和报表,不仅是银行业**工作的需要,也是国家社会经济统计数据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其他经济和金融**部门制定政策和决策的重要依据。***银行业****机构在获取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数据**后,为满足社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数据的需要,加强社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水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第三十一条 ***银行业****机构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

      银行业自律组织的章程应当报***银行业****机构备案。

      [释义] *条是关于***银行业****机构和银行业自律组织关系的规定。

      一、概念

      (一)***银行业****机构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包含三层含义:

      1.银行业自律组织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其基*活动受其章程的约束,主要职能是制定自律规则,**会员履行义务,负责从业人员任职资格考试、认定和职业注册、行业**交流和培训,负责行业公共标准的制定和**,制定行业服务规则,依法对会员、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分,从事***银行业****机构委托的工作。***银行业****机构不是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机关,不能对自律组织实行强制*行政**。

      2.银行业****机构作为专业机构,在专业知识、**等方面具有优势,为保证银行业自律组织更有效、更规范地开展活动,***银行业****机构应当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提供指导。***银行业****机构作为专司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的机构,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为己任。它有自己的专业人才队伍和专家队伍,有自己现场**和非现场**等特殊手段,有与国内有关金融**部门的合作机制、**共享机制,还有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银行业****机构建立的****合作机制,实施跨境****的特殊职能。因此,它在专业知识、**等诸多方面具有特殊的优势,为保证银行业自律组织更有效、更规范地开展活动,银行业****机构有条件,也有能力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提供指导。

      3.银行业自律组织,由其自身的*质决定,活动往往带有市场*、自发*和非强制*等特点,要充分发挥其正面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健康稳健地发展,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利益;防止其片面追求行业利益最大化,对社会公众利益造成侵害,因而银行业****机构应当对银行业自律组织进行指导和**。

      (二)银行业自律组织的章程应当报***银行业****机构备案。银行业自律组织的章程,一般包括组织的*质、任务、权利义务,为了便于银行业****机构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指导和**,银行业自律组织应当依法将其制定的章程报***银行业****机构备案。

      二、必要*

      现代**体系应当包括完善的法律环境、专门的****机构、多层次的行业自律组织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

      (一)有关国家和地区对银行业自律组织实践及其*能

      自律是指由同一行业的从业组织或人员组织起来,共同制定规则,以此约束自己的行为,实现行业内部的自我**,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同程度地发挥银行业自律组织如银行协会、银行同业公会、银行家协会等在金融**中的作用,已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稳健**的重要手段,银行业自律**,已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金融机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有持牌银行都必须加入银行公会。**银行公会是自律组织,其主要职能有:(1)在与港府财政司协商后制定会员银行存款利率协议,并负责**执行;(2)在取得财政司同意后,制定银行有关的业务规章,公会的规章对会员有约束力;(3)调查、处理会员银行违章事件和会员银行的投诉、纠纷;(4)帮助会员解决业务问题;(5)帮助对外联系、负责提供咨询和处理有关法律事务等。

      在英国,对银行**非常强调自律,**者对被**者采取道义劝说,此种思想,渗透到英国**文化之中,英国银行业协会自律*能强大,只有10%左右的**是**当局实施的。在英国存在市场*身是最好的**者思想。

      1984年**银行法第23条规定,所有信贷机构都应从属于某一专业团体或隶属于**信贷机构协会的**组织机构。**信贷机构协会的宗旨是代表信贷机构的集体权益,特别是在同公共机构发生关系时,应为其机构成员和公众提供**。**金融同业组织是有关**当局和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联系的桥梁。

      **、**的银行公会,虽然未在其国家金融**体制中扮演正式角色,但是在各自的银行公会内部设有许多业务专门委员会,这些委员会在不同的层次上研究协调业务问题,并为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素质而开展的金融教育培训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行业自律是银行业****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巴塞尔新资*协议》中第三支柱市场约束中的重要内容。但是银行业自律组织不是一个正式的外部**机构,其活动往往带有市场*、自发*和非强制*等特点。要发挥其积极作业,同样需要对其实施必要的指导和**,在法律上明确其与银行业****机构的关系。

      尽管银行业自律组织在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地位、作用不尽相同,但一般说来都具有以下职能:(1)代表所属各会员单位的利益;(2)促使会员遵守金融法律、法规,**正常交易秩序;(3)研究与经济金融情况有关的问题,并向**有关当局提供建议和咨询;(4)加强会员银行间的交流,收集、整理有关**,为会员提供服务;(5)和有关经济团体加强联系、搞好协调;(6)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7)向公众普及金融知识;(8)****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同业组织章程的会员给予相应的处罚等。

      (二)我国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实践及其*能

      改革开放以来,**银行业飞速发展,市场竞争*益激烈,金融风险也随之加大。通过几年的整顿,银行业金融秩序已有明显好转,但银行的经营风险仍然很大,不合理的竞争依然存在,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不仅为**银行所打击,也为大多数银行所厌恶。1998年12月《***办公厅转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整顿规范**工作意见的**》中指出,组建农村信用社县以上行业自律组织,行使对农村信用社**、指导、协调、服务职能。农村信用社自律组织章程由****银行另行制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办法》规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可以成立自律组织,对财务公司实行行业自律**,已为此成立了**财务公司协会。**银行业要求加强自律的呼声强烈,上海、天津等地相继建立了地方*银行业自律组织,通过制定同业公约、共同协议、规范经营行为,防止恶*竞争。2000年5月**银行业协会成立。**银行业协会通过了《**银行业同业自律公约》,倡导在公正、合理、平等的基*上开展业务经营活动,对会员银行提出的“不得”多达二十条,违反公约者将予以同业制裁。

      银行业自律组织具有银行业****机构**所不可替代的优势。第一,银行业自律组织比银行业****机构更熟悉金融业运作的具体实际情况。金融机构作为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敏锐的市场感觉,它们懂得如何利用现有法律乃至**中的漏洞,逃避**。对此,银行业自律组织若能参与**,应更为有效。第二,银行业自律组织在执法**、纪律检控方面比银行业****机构**更具灵活*和预防*。第三,银行业自律组织在**方面作用空间较大。银行业****机构监依法**的优势是,使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行为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分明,**手段具有刚*约束。但银行业****机构监**行为与法律规范不可能面面俱到,存有灰**域,在这些领域内,银行业自律组织的规则内含有行业、伦理和道德标准的约束,其作用空间更大、更为有效。自律是银行业****机构直接**的补充与延伸。第四,银行业自律组织的存在有其客观必然*。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其利益具有自律**的内在动机。因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市场参与者,其目的就是获利。在无序、混乱的市场状态下,市场参与者不可能长期实现自己的利益,共同的利益产生共同的自律动机。因而,发挥银行业自律组织在**中的作用是可行的。

      在我国银行业自律组织应具有以下*能:制定自律规则,**会员履行义务,负责从业人员任职资格考试、认定和职业注册、行业**交流和培训负责行业公共标准的制定和**,制定行业服务规则,依法对会员、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分,接受***银行业****委员会委托的工作。

      三、需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条虽然规定银行业自律组织的章程应当报***银行业****机构备案。但未进一步明确银行业自律组织的章程何时报***银行业****机构备案,***银行业金融**机构如何**银行业自律组织的规章,对**发现的问题如何处理,未向***银行业****机构备案章程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这些均有待于***制定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时进一步明确。

      参考***《法规规章备案条例》规定,对上述问题可以理解为,银行业自律组织在成立后,应当及时向***银行业****机构报备章程,报备章程时应同时提交备案报告和说明。***银行业****机构对银行业自律组织报备的章程予以登记,并对其实体和程序的合法合规*进行**。通过**发现规章违法违规的,应及时与银行业自律组织进行沟通、协商,建议其修改,如果银行业自律组织不予修改,***银行业****机构可以撤销其章程。对符合备案条件的章程,予以备案。经过登记的章程并不是说就没问题,如果有单位或者个人向***银行业****机构反映自律组织的章程有违法违规的情形,***银行业****机构可以要求银行业自律组织予以修改,拒不修改的,予以撤销。鉴于报备章程是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法定义务,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对未向***银行业****机构报备章程的,***银行业****机构可以要求该银行业自律组织限期报备章程,仍不报备的,可以对该银行业自律组织给予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三十二条 ***银行业****机构可以开展与银行业****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释义] *条是授予***银行业****机构开展与银行业****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职责的规定。

      银行业****机构开展与银行业****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银行业****机构参加多边的国际银行**组织(如巴塞尔银行**委员会),与国际同行交流****和**经验,跟踪国际银行业和银行**的发展趋势,学习银行**的国际最佳做法,并参与有关国际规则的制定;二是*法第七条所涉及的在跨境银行**中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银行业**机构建立双边**合作机制。因第二方面的内容在*法第七条的释义中已经涉及,*条释义主要阐述第一方面的内容。

      各国的银行**当局通常都参加有关的多边国际银行**组织。多边国际银行**组织为各国的银行**机构提供了一个加强**协调与合作的论坛,促使其共同实施有效的跨境银行**。目前银行业**领域最重要的国际组织就是巴塞尔银行**委员会。委员会在成立初期主要是探讨银行**的国际合作方式,力求填补银行**的漏洞,但其更广泛的目标是促进对**工作的认识,并在世界范围内提高银行**工作的质量。委员会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实现这一目标:交换各国在**工作方面的**;促进国际银行业务**技术的有效*;建立各个领域所能认同的最低**标准。目前,巴塞尔委员会已经成为全球制定银行**标准的权威机构,通过制定广泛的**标准和指导原则,在全球范围内推广最佳银行**做法,并希望各国根据*国情况,通过具体的立法和其他安排予以实施。巴塞尔委员会的文件虽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因其在起*过程中广泛征求成员国的意见,代表国际银行**的主流理念,因此广泛为各国**当局和国际货币基金、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所接受,并使其发布的指导原则具有国际惯例的*质和约束力。不少国家的法律中明确要求**当局在制定**政策、法规时应遵循巴塞尔委员会提倡的**原则;**当局在发布的**规定、指引中也要求金融机构遵循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各类审慎经营和风险**原则。不遵守其原则的国家的银行**有效*通常会受到质疑,其金融机构在开展跨境业务、设立境外机构时也往往会遇到障碍。除了*法第七条释义中提到的关于跨境**合作的文件和《有效银行**的核心原则》外,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其他重要文件还有:1980年的《银行外汇头寸的**》、1986年的《银行表外业务风险**》、1988年的《巴塞尔资*协议》和1994年的《资*协议市场风险补充规定》、1991年的《大额信用风险的计量与**》、1994年的《衍生产品风险**指引》1998年的《银行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框架》、1999年的《贷款会计与披露的稳健做法》、2000年的《信用风险**原则》、2000年的《银行机构流动*风险**的稳健做法》、2001年的《利率风险**与**原则》以及正在制定的《新巴塞尔资*协议》等。

      除了巴塞尔银行**委员会,在银行**领域还有其他一些国际组织,如金融稳定论坛、全球金融体系委员会、国际银行**官大会(ICBS)、**及太平洋行长会议(EMEAP)银行**小组、东新澳央行行长会议(SEANZA)。银行**官论坛,欧洲**银行银行**委员会、离岸银行**机构组织、美洲银行**机构协会、加勒比地区**组织等等。

      **银监会(以及****银行)一直积极参加有关银行**的国际组织。我国虽然不是巴塞尔银行**委员会的正式成员(巴塞尔银行**委员会目前有13个正式成员:比利时、加拿大、**、德国、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和**,除西班牙和卢森堡以外,其他均为“十国集团”成员),但积极参加了巴塞尔委员会核心原则联络小组及其下设的工作小组,以此参与了委员会的各项具体工作,如我国至始至终参加了《有效银行**的核心原则》的起*过程,并一直在参加《新巴塞尔资*协议》的讨论、征求意见和**工作。同时,我国还参加了其他的全球和区域*银行**组织。**银监会成立不久,即已成为巴塞尔委员会核心原则联络小组及其下设的工作小组、EMEAP和SEANZA的正式成员。通过参加国际银行**组织,我国的银行业****机构得以与国际同行交流****和**经验,跟踪国际银行业和银行**的发展趋势,学习银行**的国际先进经验,并参与有关国际规则的制定,使**等发展**家的实际情况和利益在国际规则的制定过程中得到充分考虑,从而使国际组织所制定的国际规则具有更广泛的适用*

      第四章 ****措施

      *章共九条,规定了银行业****机构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时有权采取的具体措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原则采取的措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接管或促成机构重组、撤销,以及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人员的财产和人身的限制措施等。

      第三十三条 银行业****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经营**资料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释义] *条是关于银行业****机构实行非现场**时,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相应的报表、报告和资料,并明确规定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外部审计报告的规定。

      *条规定是银行业****机构开展非现场**的重要措施,明确银行业****机构有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资料的权力。《有效银行**核心原则》原则18明确规定:“**者必须具备在单个和并表的基*上收集、**和分析各家银行的审慎报告和统计报表的手段”。非现场**的第一步数据采集,首先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银行业****机构统一规定的格式和口径报送基*报表和数据,形成********的数据库;**银行业****机构从数据库中采集所需要的数据,以进行非现场**分析。银行业****机构的**部门和统计部门按照非现场**指标和风险分析的要求进行分类和归并。在此基*上,按照事先已经设计出的软件**和一套风险监测、控制指标、自动生成资产质量、资*充足率等一系列指标,进行风险监测和分析。因此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其他财务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经营**资料是***银行业****机构进行非现场**、建立********,以及进行统计调查的重要措施。

      非现场**能否成*实现,关键是看有无广泛、真实的资料来源,因此严格遵守**制度,及时、准确地填制、报送有关报表材料成为各国对非现场**的共同要求。

      一些国家的法律对商业银行资料报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联储规定须提交的报表还包括:反映资产负债表特别项目的有关附表,如存贷款明细表、逾期贷款明细表等;资产负债表上未能反映的报表,如表外项目明细表;有关特别经营的报告,如各项存贷款统计报告、内部借贷统计报告、信托业务统计报告、消费信用统计报告、**交易统计报告等。

      在我国,报表资料可以采取直接报送报表、报送计算机存储介质或进行数据通讯等方式传递。为确保有关材料真实、充分,除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其报送资料的完整*、真实*和准确*负责外,***银行业****机构有权要求被**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由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证明,也有权直接对这些材料的真实*进行核查。在*法中规定**当局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报送外部审计报告的原因在于;一是外部审计是银行类金融机构外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局实施有效**的必要补充,因此**当局需要借助外部审计来了解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及存在的问题。二是一般情况下审计双方签订的审计协议中都明文规定审计报告不得提供给第三方,据此被审计机构和审计机构一般都拒绝向**当局提供审计报告的全部内容。

      第三十四条 银行业****机构根据审慎**的要求,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

      (一)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

      (二)询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要求其对有关**事项做出说明;

      (三)查阅、**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电子计算机**业务数据的**。

      进行现场**,应当经银行业****机构负责人批准。现场**时,**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书;**人员少于二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和****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权拒绝**。

      [释义] *条是关于现场**的具体规定,包括银行业****机构进行现场**可以采取的措施和应当遵循的程序。

      *条明确规定了银行业****机构现场**的措施;

      一是可以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任何场所进行**,现场**是**人员亲自到被**机构的办公和营业场所进行实地**,为此需赋予**人员根据**需要进入被**银行业金融机构任何场所的权力。

      二是可以询问****,要求其对有关**事项做出说明。**人员通过找被**机构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或者重要岗位的业务人员进行座谈,就他们各自负责的工作进行提问,或者**人员针对被**机构业务经营的异常变化,向其负责人或者其他****进行询问,让其书面或者口头解释。通过谈话和质询来寻找被**机构经营**中存在的弱点和问题。被询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义务配合**人员的调查工作。

      三是可以掌握和控制资料和文件,只要是与**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无论是纸质还是电子形式,***银行业****机构都可以查阅和**,这是查找和保存证据的重要方式。同时赋予***银行业****机构封存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这是一项行政强制措施,多用在重要证据有可能灭失的情况下,能够及时保全证据资料。

      四是可以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电子计算机**业务数据的**进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电子化和**化程度加快,大量经营**活动通过电子计算机进行,因此赋予***银行业****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电子计算机**业务数据的**的权力。例如通过**某些业务的计算机程序,可以**业务*作是否在程序中作出一些设定,使其符合风险**和内控制度的要求,如会计账户的**,大额取现的授权**等。

      *条第二款规定银行业****机构进行现场**,有三个基*条件,一是应当经银行业****机构的负责人批准。二是现场**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三是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书。如果现场**时,**人员少于两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和****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权拒绝**。

      第三十五条 银行业****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可以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人员进行****谈话,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人员就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释义] *条是关于银行业****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审慎*****会谈的规定。

      *条规定明确了审慎*****会谈的法定地位和严肃*,**部门有权根据**需要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与风险状况等, 随时提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级**人员进行审慎*****会谈的要求;而该银行业金融机构被要求参加审慎*****会谈的董事、高级**人员则有义务按照**部门的要求,准时参加会谈并对相关业务活动及风险**等重大事项如实做出说明。若有关董事、高级**人员不按照**部门的要求参加**会谈或未如实对相关业务活动及风险**等重大事项做出说明,则**当局有权依照*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其予以处罚。

      **当局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高级**人员举行审慎*****会谈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持续***的手段之一,是介于非现场**和现场**之间的一种**手段,其作用是使**人员能够与被**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持持续不断的接触与沟通,使其在两次现场**之间实际了解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其发展趋势,使**部门可以持续跟踪**,提高**效率。建立审慎*****会谈制度有助于提高**当局的**权威,确保**部门能定期与银行类金融机构董事会或高级**人员举行严肃认真的**会谈。在我国银行业****的实践中,银行业****机构已经在运用这一手段。

      审慎*****会谈是国际社会普遍采取的银行****手段之一。巴塞尔银行**委员会《有效银行**的核心原则》中的原则17规定“**者必须与银行**层保持经常*接触,全面了解该机构的经营情况”,审慎*****会谈制度就是保持经常接触的重要手段。**、德国、澳大利亚和我国**等世界上许多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都有类似的**规定。如**金融**局的审慎会谈制度包括与被****机构的高级**人员举行审慎**会谈和与被****机构董事会举行会谈。

      审慎*****会谈手段与非现场**和现场**手段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这三种手段在时间和内容上共同构成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持续*****,实现了****的连续*;但这三种手段实施的方式是不同的,非现场**主要依*定期收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报表、数据和各种资料,对其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做出各种定量和定*的分析与判断;现场**在非现场分析与判断的基*上,主要依***人员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场对涉及其经营**行为的各种**制度、资料、数据进行实地**,与董事和各级经营**人员谈话了解情况,对其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做出综合评估;审慎*****会谈是现场**手段、非现场****手段的补充手段,主要依***人员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人员的会谈了解其经营状况、风险状况及发展趋势,由于实施现场**的**成*较高,**当局的**资源有限,因此现场**之间都有一定的间隔期间,在二次现场**之间举行**人员与被**机构董事和高级**人员之间的审慎*会谈,保持相互之间的接触,可以保持**的连续*,提高**效率。

      第三十六条 银行业****机构应当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如实向社会公众披露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状况、董事和高级**人员变更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等**。

      [释义] *条是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披露义务的规定。

      *条规定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银行业****机构规定的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投资者存款人和相关利益人披露反映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的主要**,如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状况、董事和高级**人员变更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等**。

      市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激励约束作用是其外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披露制度是发挥市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激励约束作用的前提条件。与**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外部****行为不同,市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激励约束是通过投资者、存款人和相关利益人的行为发挥作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披露使投资者、存款人和相关利益人能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了解其财务状况、风险**状况、董事和高级**人员变更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等**,分析、判断其经营**和风险状况,投资者、存款人和相关利益人从**其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采取相应行动,形成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激励约束,促使其完善法人治理,加强风险**和内部控制,提高经营**和盈利能力。完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披露制度可以造就成千上万的志愿**者,这有利于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外部****,提高****效率,是银行业****的重要补充。

      实施银行业**披露制度是国际上银行****的惯例。目前国际银行****领域越来越注重加强被**机构的**披露,充分发挥市场约束的外部**作用,使市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约束与**对其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互增强,构成共同**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的合力。巴塞尔银行**委员会《有效银行**的核心原则》“第Ⅳ节持续*银行**的安排”中指出:“为了保证市场的有效运行,从而建立一个稳定而高效的金融体系,市场参与者需要获得准确、及时的**。因此,**披露是**的必要补充“……”。巴塞尔银行**委员会还于1998年发布了《增强银行透明度》,于1999年发布了《贷款会计与披露的稳健做法》,2000年发布了《信用风险披露的最佳做法》等指导*文件。巴塞尔委员会目前正在制定的将对银行业和银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新巴塞尔资*协议》将市场约束作为资***的三大支柱之一。该协议*案明确指出,应更加重视市场约束对最低资*充足率要求的补充作用,以促进更高层次的金融稳定与安全。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已建立了金融机构的**披露制度。如**的货币监理署于1987年发布了第12号联邦**条例(12CFR),对**的国民银行、外国银行分行提出了法定的**披露最低要求。**金管局也于2002年发布了关于**披露的三个指引,对*地注册银行和海外注册银行在港分行分别规定了强制*和非强制*的**披露要求。

      近几年来,我国的**当局也越来越重视**披露对加强市场约束,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经营的作用。****银行于2002年发布了商业银行**披露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披露的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一些商业银行尚未对公众披露**,部分商业银行披露的**还未能达到**当局的要求。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披露也尚无规范*要求。*法明确规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披露的义务,将促使其及时、规范、高质量地向公众披露**,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透明度,加强市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约束,完善对我国银行业的外部****,促进其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第三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银行业****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银行业****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

      (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

      (三)限制资产转让;

      (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

      (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六)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

      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后,应当向***银行业****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提交报告。***银行业****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经验收,符合有关审慎经营规则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起三*内解除对其采取的前款规定的有关措施。

      [释义] *条是***银行业****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强制措施的规定。

      *条规定赋予了银行业****机构在一定条件下,采取**强制措施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安全、不稳健行为的权力。**强制措施是银行业****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有效****的必要手段。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的是高风险业务活动,其资金来源的大部分是吸收非特定公众的存款,因此,为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一般国家都建立了银行业****机构,从外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严格的审慎****。**机构根据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经营的需要,制定了大量的审慎经营规则,以规范其经营行为。同时**机构还采取非现场**、现场**等措施,****银行业金融机构遵守审慎经营规则的情况、如果**机构发现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从事了不安全、不稳健的经营行为,或其资产状况蕴涵了较大的风险,应当有权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予以纠正。一般情况下,**机构会首先采取一些非强制*的**措施,如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人员进行会谈或发出书面**,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其进行改正。但如果银行业金融机构不予合作,不采取措施进行改正,**机构必须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及时予以纠正,才能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安全、稳健运行,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强制措施给审慎经营规则的执行提供了保证,使**机构能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偏离审慎经营方向或从事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时,及时阻止并进行纠正。**强制措施的威慑力,有助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条第三款规定**机构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整改,经验收符合有关审慎经营规则时,应当自验收完毕之*起三*内解除对其采取的有关措施,防止**机构滥用****权力。

      *条规定的一些**强制措施在我国银行业****的实践中已经有所应用,但实施的效果尚不理想,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在法律中没有明确授予**机构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机构采取**强制措施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此次银行业**立法中总结了十几年来我国银行业****的实际经验与教训,充分借鉴了国外银行业****的先进经验,在*法中明确规定了银行业****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完善了银行业****措施。

      一、**强制措施的类型

      *条规定的**强制措施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措施。一是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停止增设分支机构申请的**批准。该项规定赋予银行业****机构暂停银行业金融机构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其开办新业务和增设分支机构的权力。该项措施主要是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某项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有比较严重的缺陷,缺乏经验丰富的经营**人员,经营中已经或可能发生较大损失等的情况,此时必须暂停该机构的该项业务以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或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不足,内部控制和风险**不够完善,经营**水平较低,****业务素质较低,重大不安全、不稳健的行为尚未得到纠正,不具备开办新业务或增设分支机构的条件。采取该项措施可以限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业务和机构上的扩展,从而控制其整体的风险。二是限制资产转让。该项规定赋予银行业****机构限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转让行为的权力。该项措施主要是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有比较严重的缺陷,存在着严重违规的关联交易行为,有可能低价转让资产,使该机构蒙受损失等情况。三是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该项规定赋予银行业****机构限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分配红利或控制其****收入水平的权力。该项措施主要是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不足,资产质量较低,未提足损失准备,虚报利润或发生较大亏损等情况,以防止该金融机构的资*被侵蚀或控制其经营成*。

      (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的措施。责令控股方转让股权或者限制部分股东的权利。该项规定赋予银行业****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股东采取强制要求其转让股权或者强制限制部分股东权利的权力。该项措施主要是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股东从事了恶意控股、虚假出资以及严重影响该机构安全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利益行为的情况,使**机构能及时对股东实施*预,制止其滥用股东权利。采取该措施的主要目的是有效防范股东的道德风险。法律规定由**机构可以对股东采取**强制措施有着重要意义。在实践中,一些投资人利用银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控股银行,**利用其控股地位从银行*走巨额资金,给银行及其存款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例在我国已经屡屡发生。

      (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人员的措施。责令撤换董事、高级**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该项规定赋予银行业****机构撤换银行业金融机构不称职的董事、高级**人员或者限制其行使权利的权力。该项措施主要是针对董事、高级**人员缺乏履行其职责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或者从事了违法违规、滥用经营**权、拒不接受****、严重影响该机构安全稳健运行和损害存款人利益的行为的情况,是从外部约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级**人员,纠正其违法行为,防范该机构*作风险的有效手段。

      二、实施**强制措施的前提条件

      *条款规定了实施各项**强制措施的前提条件: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银行业****机构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经银行业****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末改正。审慎经营规则已在*法第二十一条中有明确的释义,其内容包括风险**、内部控制、资*充足率、流动*、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等,这些规则全面构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稳健经营的防护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若不能严格地遵守这些规则,势必会导致其承担过高的风险,危及其稳健运行。银行业****机构通过非现场**和现场**等手段发现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后责令其限期改正,而银行业金融机构未采取改正措施,或虽然采取了改正措施,但措施不够有效,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改正其违规行为,符合上述情况即构成了银行业****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强制措施的前提条件。二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银行业****机构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后者与前者的区别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产生的后果比较严重,已经或可能给该机构的资产造成损失或给该机构的财务状况带来伤害,也就是说严重危及该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业****机构不需要经过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限期改正这一过程,直接采取**强制措施,以及时纠正该机构的违规行为,或者说不安全、不稳健的行为,减少或避免损失的发生。*法做出此项规定是因为在实践中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行为的*质恶劣,已经不可能改正;或者即便可以改正,其造成的后果已经非常严重,甚至威胁该机构的生存,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定,银行业****机构需要直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尽早纠正该机构的违规行为,防止损失扩大导致该机构资不抵债,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实施**强制措施的程序

      *条规定明确实施**强制措施的程序是银行业****机构通过非现场**和现场**手段发现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符合上述实施**强制措施前提条件的行为时,根据**确认的事实,经****人员报请***银行业****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由***银行业****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发布**执行。

      除*条款外,*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还规定了一些重要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银行业****机构可以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有权撤销银行业金融机构等。

      (四)、国际社会及其他国家**当局有关**强制措施的规定授权**当局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ENFORCEMEN POW-ER)是各国**当局实施有效**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巴塞尔委员会在《有效银行**的核心原则》中将“**者的正规权力(formalPower)”作为六个专题之一提出,强调**当局必须具备相应的**手段。原则22规定:“银行**者必须掌握完善的**手段,以便在银行未能满足审慎要求(如最低资*充足率)或当存款人的安全受到威胁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其中应包括撤销银行执照或建议撤销其执照”。“……**者应当有权力限制银行当前开展的业务,并停止批准其开办新业务或收购活动。还应该有权力限制或暂停向股东支付红利或其他收入,禁止资产转让及购回自己的股权。**者应具备有效的手段解决**方面的问题,其中包括撤换技股方、**层或董事,限制其手中的权力,并可在它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将这批人永远逐出银行业……”。

      世界上很多国家或地区也均在相关法律中明确赋予**当局这种权力。如韩国、**等。

      韩国《银行法》中授权**当局对金融机构采取**强制措施的规定主要包括:一是对未能遵守审慎**指引标准的金融机构,金融****委员会(FSC)可以要求该金融机构采取必要措施,增加实缴资*并限制利润分配(第45条)。二是金融机构被认为违反了*法或下位的法规、命令或指令,存在着妨碍其稳健**的问题,金融****委员会有权发布整改令、暂停其部分业务(期限不超过6个月)及暂停其全部业务(期限不超过6个月,第53条)。另外该法还授权**当局对金融机构的****采取**强制措施,主要包括:一是金融****委员会有权建议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对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暂停其履行职务或免职;二是金融****委员会有权命令金融机构的违规官员暂停履行职责,或建议该金融机构的股东大会免除该官员的职务(第54条)。

      **通过一系列的联邦立法授权**货币监理署(OCC)、**联邦储备银行(FED)、**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等银行****机构有权对银行及其董事、**人员采取行政措施以及时纠正银行已发现的问题。这些行政措施由银行**机构按照情节轻重程度以董事会决议、命令函、谅解备忘录、正式合约、中止或停业命令等形式发出。行政措施一般会明确银行纠正错误的做法,如改善贷款程序、拟订合适的政策和程序、更换**人员、提高资*以及纠正违规行为等。根据银行资*充足率的不同情况,**银行**机构有权对其采取强制*迅速整改措施(PCA),该措施包括限制资产增长或缩减资产规模、限制资*分配、限制**费用、限制高级**人员的薪酬、限制银行存款的利率水平、限制接受经纪人的存款、限期补充资*、不得设立新机构、不得增加新的业务品种等。对于违反法令法规或规则、安全稳健标准、诚信责任及拒不执行**机构签署的协议或命令的银行及其董事、**人员,**银行**机构有权处以民事罚款。当银行发生重大不当行为时,**银行**机构还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对银行董事、**人员予以撤职或停职。当银行的问题非常严重时,**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有权终止与其签订的存款保险合同。对于资*严重不足,问题非常严重已无法挽救的银行,**银行**机构有权对其接管或清算。

      我国**地区在《银行法》中明确规定**当局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一是银行的资*充足率低于规定标准的,主管机关可以限制其分配盈余或采取其他的必要措施,具体办法由主管机关制定(第36条)。二是规定银行违反法令、章程或有碍健全经营时,主管机关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撤销会议决议、停止银行部分业务、命令银行解除经理人或职员的职务等措施(第61—1条)。

      第三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接管和机构重组依照有关法律和***的规定执行。

      [释义] *条是关于对有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接管和促成机构重组的规定。

      接管和促成机构重组是***银行业****机构依法保护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安全*、合法*的一项重要措施,可以说是一项预防*拯救措施。它虽然不是任何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都必须经过的程序,但对于挽救有可能免于关闭或破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促进其合法经营,保障存款人的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为接管和机构重组的实质就是为了充分利用一切机会和可能,对于已经或者可能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临近丧失清偿能力,但又有挽救可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机构采用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的手段进行必要可行的挽救,促使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尽快恢复正常经营能力或融入其他健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接管期限届满,该银行业金融机构仍不能恢复正常经营能力,或者合并重组失败的,***银行业****机构可决定终止接管或机构重组,而由****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宣告破产。

      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能力。被接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机构重组的目的是对被重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对银行业体系冲击较小的市场退出方式,以此**市场信心与秩序,保护存款人等债权人的利益。

      ***银行业****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接管和机构重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不好,已经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可由***银行业****机构对其进行接管或促成机构重组;另一种情况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能发生信用危机,将严重影响存款人利益,被***银行业****机构接管或促成机构重组。

      具体地说,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的信用危机,主要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能清偿债务。不能清偿债务又称为“支付不能”,即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营上陷入了困境,缺乏偿还债务的能力,陷入了不能偿还债务的窘境。

      导致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危机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其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经营不善,具体表现诸如经营决策失误、**活动混乱、风险过于集中等种种情况。

      其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由于严重违法或出现大宗经济案件,*身无力清查。

      接管和促成机构重组是***银行业****机构直接*预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的行政*行为,这种制度设计的必要*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一)我国是低收入低消费的发展**家,国民的储蓄总余额虽然很大,但是人口多的因素使人均储蓄很少。在这种情况下,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存款人的利益保护表现得更为重要。

      (二)长期以来,我国一直以国有银行的单一形式经营金融业,没有市场竞争,也不会发生银行倒闭情况,广大存款人对国有银行的信誉与支付能力从来没有发生过信心动摇。因此,广大存款人对我国的银行发生破产的问题缺乏心理准备。但随着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多样化与市场竞争程度的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逐步转变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经营**不善的情况下,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就有可能发生经营困难、支付危机,结果可能引起个别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倒闭。这将使广大存款人利益遭受极大的损失。如果**部门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濒临倒闭前,对其实行接管,重整债务,有可能使银行恢复正常经营。

      (三)公司法中一般都规定重整的内容,**允许一般公司进行机构重整,对银行来说,更应该采取有效措施,经过机构重组,从而既避免存款人的损失,又避免对银行业体系在信心和秩序上的冲击。

      (四)我国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银行一旦出现问题,没有其他任何补救措施,只能依***银行的资金支持。但是,**银行的资金支持应当是用于防范***风险,对于个别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支付危机应当采取其他行政的、法律的措施,从债务和机构重组方面解决问题。

      当然,从以往的实践看,接管与机构重组的有效实施,还需要有更详细的*作*规定。另外还应赋予**部门在资产定价与处置方面更多的决定权。

      对于*条的适用,实践中还需要对若*问题加以研究,待时机成熟时作出具体的法律规定。

      一、对于需要采取接管措施的情形,可以考虑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否有以下情形:

      (一)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或屡次违法经营,对存款人利益和债权人利益造成重大威胁的;

      (二)有***银行业****机构认定的不安全和不稳健的经营行为,且严重损害存款人利益和金融稳定的;

      (三)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经营**不善,导致长期亏损的;

      (四)不良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超过50%,且不良资产比例持续升高的;

      (五)资*充足率长期低于2%,且无法按照***银行业****机构的要求予以补足的;

      (六)董事会成员或高级**人员有**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企业利益的;

      (七)涉及重大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致使决策或者**机构无法正常运作,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

      接管在程序上应由***银行业****机构作出书面决定并予以**。

      二、***银行业****机构可以指定某个金融机构或组织专门的工作组作为接管人,负责行使被接管金融机构的经营**权力。接管人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如:

      (一)有10年以上的银行业从业经历和良好的经营业绩;

      (二)具有良好的行业声誉,没有违法犯罪、欺诈、经营失败等不良记录;

      (三)与被接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

      除***银行业****机构认定的接管费用外,接管人不得从被接管金融机构获得任何形式的资产或利益。

      三、接管人能够采取的接管措施将直接影响到能否达到接管目的,应当充分予以规定。建议考虑以下接管措施:

      (一)全面接管被接管金融机构的资产、账册、数据资料、办公及营业地点、人员等;

      (二)对资产、财务资料、原始凭证等采取保全措施;

      (三)对被接管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做全面的清理,在***银行业****机构限定的时间内评估被接管金融机构是否还具有生存能力、能否恢复正常经营,评估是否应当强制重组或破产;

      (四)纠正被接管金融机构的违法经营行为、不安全和不稳健的经营行为,纠正被接管金融机构高级**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经营**,逐步减少亏损;

      (六)通过增资扩股等手段满足***银行业****机构的资*充足率要求;

      (七)为维持被接管金融机构的流动*,寻求对其中止诉讼与中止执行的司法保护措施;

      (八)调整资产结构、降低风险资产规模;

      (九)加强对不良资产的清收;

      (十)**关联交易和内部人借款,并采取清收措施;

      (十一)裁减人员和费用支出;

      (十二)停办部分业务;

      (十三)出售部分资产;

      (十四)***银行业****机构认为应当采取的其他措施。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业****机构可以促成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重组: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被接管,经接管人评估、***银行业****机构认定应当进行重组的;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被接管,至接管期限届满仍未能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的;

      (三)发生非暂时流动*不足的支付困难,且有可能引发支付链条断裂、其他相关金融机构挤提等***风险的;

      (四)无力清偿债务,但考虑其资产结构、所持债券头寸、一定期限流动*头寸、救助价值、重组市场容量、无力偿债原因等因素,仍具有生存能力或救助价值的。

      机构重组应是指通过合并、兼并收购、购买与承接等方式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的机构重整。

      五、***银行业****机构可以指定某个金融机构或组织专门的工作组作为重组人,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重组工作。重组人遵照分业经营原则和市场化原则,在全面清理被强制重组金融机构的资产与负债的前提下,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重组:

      (一)寻求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合并被重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将被重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一家或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新设合并;

      (三)寻求一家金融机构或其他工商企业控股式兼并或者收购被重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解散被强制重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其资产与负债分拆出售给多家金融机构;

      (五)***银行业****机构认可的其他重组方式。

      六、为机构重组的顺利实施,可以考虑赋予***银行业****机构有权决定以下事项的权限:

      (一)当被重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金实际价值为零或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按照其实际价值确定股东的股权数额;

      (二)被重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股东有虚假出资或*逃出资行为的,或者因其违法或欺诈行为导致该银行业金融机构遭受损失的,该股东除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损失外,还应当以其违法或欺诈行为所涉金额为限进一步分担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强制重组中的损失;

      (三)选定合并对象、并购方和资产负债购买方,确定机构的合并、股权的并购、资产负债的转让等事项;

      (四)以实际价值、市场供求等因素为依据,打折出售资产;

      (五)商****银行给予参与重组的金融机构以流动*支持。

      七、为机构重组的顺利进行,可对重组设定以下有利的法律环境。

      其一,被重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与负债的出售,免交税收和行政*收费;其二,参与重组的金融机构在重组期间到期的债务,统一延展到机构重组结束;其三,在机构重组期间,以被重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被告和被执行人的案件应当中止诉讼和中止执行;其四,在重组期间,被重组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级**人员、财务人员、及接管人或重组人认为有关的其他****,应当按照接管人或重组人的要求配合重组工作,不得擅自离职,不得自行出境。

      第三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违法经营、经营**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银行业****机构有权依法予以撤销。

      [释义] *条是关于撤销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规定。

      撤销是指**部门对经其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依法采取行政措施,终止其经营活动,对其债权债务进行清算,最终消灭其法人主体资格。金融机构被宣布撤销后到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地位存续,但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到限制。

      决定撤销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在特殊情形下采取的行政措施,往往不是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某一具体问题,而是综合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整体状况而作出的,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很难用列举的办法对应予撤销的情形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因此*条仅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违法经营、经营**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银行业****机构有权依法予以撤销”。

      根据*条的规定,撤销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违法经营、经营**不善等情形

      我国的金融业在改革开放中稳步发展,新的金融体制已初步形成,并在控制通货膨胀、防止通货紧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应当看到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国有银行不良贷款比例较高,个别地方的少数中小金融机构支付不了到期债务,非银行金融机构存在一定的风险,金融**职务违法犯罪案件频发。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的种类很多,如违法发放贷款、账外经营,以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违法出具票证、乱担保等。为此,***于1999年2月22*发布了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该办法列举了25类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加之一定程度的严重情节与后果,均可成为撤销机构的前提条件。

      *条所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不善”,主要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机制不健全,内控制度不完善,高级**人员未尽职尽责、经营长期亏损等。当然,也不排除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调整产业政策的需要,决定对某类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重组,撤销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经营的后果往往是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这在以往****银行已关闭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清算中已得到证明。****银行已关闭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是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而且偿债资金的缺口很大。对这类有问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如果仍允许其继续经营,继续吸收社会公众存款,从事同业拆借,而不采取果断的停止措施,其风险会扩大,会产生连锁反应。个别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支付风险会扩大成局部的风险,局部的风险会演变成全国*风险,动摇社会公众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心,影响整个金融业的健康、稳健运行,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因此,对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坚决予以撤销。

      撤销与关闭的关系。撤销与关闭均是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行政程序。“商业银行法”使用“撤销”的表述,“公司法”则使用“关闭”。从法律含义上理解,撤销与关闭具有同等的法律意义。撤销和关闭决定都是由有关主管机关作出的,都是终止金融机构活动的行政措施。撤销具有与关闭相同的的法律后果:(1)其最终结果导致金融机构的法人主体资格消灭;(2)有关主管机关作出决定后,要进入清算程序或进行清产核资;(3)有关主管机关或地方**应组织成立清算组;(4)偿还债务的原则相同;(5)如清算结果表明法人的有效资产不能足额清偿债务,且没有外部资金弥补缺口时,都可能会启动破产还债程序。

      撤销与破产的区别。(1)*质不同。撤销是行政行为,宣告破产是司法行为;(2)发起的主体不同。撤销是由行政主管机关主动进行的,破产是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申请的;(3)原因不同。撤销是因为金融机构违法经营、经营**不善等原因,不能支付到期债务,不撤销将严重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危害金融秩序,破产仅是因为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4)法律后果不同。对撤销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宣告破产的行为不能再起诉。

      第四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被接管、重组或者被撤销的,***银行业****机构有权要求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级**人员和其他****,按照***银行业****机构的要求履行职责。

      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经***银行业****机构负责人批准,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出境**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

      (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财力或者对其财产设定其他权利。

      [释义] *条是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被接管、被机构重组、被撤销时,对其董事、高级**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限制措施的规定。

      具体而言,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被接管、被机构重组、被撤销时,为杜绝其董事、高级**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借机逃避责任、卸包袱,强制其配合接管、重组或撤销清算工作,而要求其按照***银行业****机构的要求,留守原工作岗位、说明业务与机构状况、提供原始资料与凭证、帮助资产的清理与清收等等;由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被接管、被机构重组、被撤销的,往往伴随着董事、高管人员等的违法行为和渎职行为等,为惩治违法与犯罪,有效清收被侵吞、转移、藏匿的公有资产,而限制董事、高级**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和处置其自有财产。这一规定对遏止有问题金融机构倒闭后所产生的坑国家、肥个人的穷庙富和尚现象起到积极的作用。

      这一规定制定的依据是大量的接管与撤销清算实践。

      **部门在以往的接管与撤销清算过程中发现:当一家金融机构被接管或被宣告撤销时,该金融机构的职工受个人出路、工资待遇、责任追究等问题的困扰往往会产生情绪不稳、消极怠工、不配合清算组开展工作的情况。而被接管或被撤销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级**人员及其他****等在业务经办过程中掌握大量的无法在文件上反映出来的**,这些**对于清算组履行职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另外,金融机构被依法撤销并不意味着其法人资格已经丧失,尽管该金融机构已不能开展新的金融业务,但与清算有关的一些业务仍需要继续办理,如办理借款人还款手续、完善借贷合同手续等,这些业务由被撤销金融机构的财会人员或信贷人员办理能更好地提高清算效率。因此,*条规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被接管、被重组、被撤销时,其董事、高级**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负有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要求进行工作的法律义务。

      **部门在以往的接管与撤销清算过程中发现:银行业金融机构被接管、被重组或被撤销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该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级**人员以及重要岗位的业务经办人员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接管、重组或撤销清算过程要注意保护存款人以及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更需要查清该金融机构被采取这些行政措施的原因,明确有关责任人责任的大小,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依法严惩金融犯罪。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因金融机构被接管、被撤销等对金融机构债权人特别是存款人造成的负面影响,警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董事、高级**人员等,鼓励遵纪守法,稳健经营的金融机构。因此,为能够有效查处违法与犯罪,而禁止被接管、被重组、被撤销金融机构董事、高级**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行出境。

      在大量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被接管、被撤销案例中,都交织着董事、高管人员等的违法行为和渎职行为等,巨额的国有资产被侵吞和转移,随之而来的利用资产转让等交易活动而**的行为也呈不断上升的趋势。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有数百亿元的黑钱被转移和隐匿。为惩治违法与犯罪,有效清收被侵吞、转移、藏匿的公有资产,使违法行为人不法获利的动机无以得逞,挽回国家的损失,有必要在一定条件下禁止其随意处置自有财产。这可以避免接管、重组或撤销成为硕鼠全身而退的良机,使救火成为放火者或失火者自身逃之夭夭的捷径。

      实践证明堵住腐败分子的出逃之路、控制住其所获不义之财,是打击和遏止屡禁不止的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力手段。

      我国**地区对此有类似规定。其银行法第62-l条规定:“银行经主管机关派员**、接管或勒令停业进行清理时,主管机关对银行及其负责人或有违法嫌疑之职员,得**有关机关或机构禁止其财产为移转、交付或设定他项权利,并得函请入出境许可之机关限制其出境。”

      第四十一条 经***银行业****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银行业****机构有权查询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全融机构及其****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经银行业****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释义] *条是关于查询、冻结的规定。

      一、关于查询

      在查处金融违法行为过程中,为了获得线索或者取得证据,迫切要查询涉嫌金融违法行为人的在各个金融机构的存款,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条规定“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法规定银行业****机构有权查询涉嫌金融违法行为人的存款,而涉嫌违法行为人包括单位和个人。

      规定银行业****机构的存款查询权是现实需要,其必要*主要体现在:第一,为了防止涉嫌金融违法行为人向境外转移财产。如现在大量的贪污贿赂犯罪、信用卡犯罪等,大额违法资金往往被转移到境外,银行业****机构经常需要调查涉嫌金融违法行为人的存款情况。第二,在银行业**机构的职责中,包括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反**等职责,需要了解违法行为人的有关资金情况。

      法律赋予**机构查询权,可以方便**机构有权针对特定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在****银行行使银行业**权期间,***在查处证券违反行为过程中曾经多次要求其协助查询有关存款,但因为****银行没有存款查询权,有的无法协助,有的只能通过安排现场**来达到查询目的,使工作很被动,也给两个**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新的立法应当解决过去出现的问题。当然,存款涉及到存款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对查询权应当严格约束,*条对**机构的查询权规定了严格的适用程序,即必须经***银行业****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

      二、关于冻结

      在查处金融违法行为时,涉嫌违法行为人可能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导致无法取得证据,有效打击金融违法行为,因此*条规定经银行业****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申请司法机关冻结违法资金。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银行业****机构从事****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和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的;

      (二)违反规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现场**的;

      (三)未依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报告突发事件的;

      (四)违反规定查询账户或者申请冻结资金的;

      (五)违反规定对银行业全融机构采取措施或者处罚的;

      (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其他行为。

      银行业****机构从事****工作的人员贪污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或者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释义] *条是对银行业****机构从事****工作的人员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规定。

      *法第三章和第四章规定了银行业****机构的****职责和****措施,以及行使职责时应当遵守的规定。如第十六条规定:“***银行业****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二十四条规定:“银行业****机构应当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银行业****机构应当制定现场**程序,规范现场**行为。”第二十八条规定:“***银行业****机构应当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的发现、报告岗位责任制度。银行业****机构发现可能引发***银行业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银行业****机构负责人报告;***银行业****机构负责人认为需要向***报告的,应当立即向***报告,并告知****银行、******门等有关部门。”第四十一条规定:“经***银行业****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银行业****机构有权查询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经银行业****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章还规定了银行业****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方式和标准。银行业****机构从事****工作的人员应当依法行使这些****职权。如果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行政处分。如果违法情节严重,构成了犯罪,就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第十条规定,银行业****机构****,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的利益,不得在金融机构等企业中兼任职务。第十一条规定,银行业********,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并有责任为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当事人保守秘密。*条第二款针对*法对银行业********的这些要求,规定了相应的违法责任。银行业****机构从事****工作的人员贪污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或者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三条 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的业务活动的,由***银行业****机构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银行业****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释义] *条是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业务活动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法第十六条规定,***银行业****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十九条规定,未经***银行业****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业务活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重大的影响,世界各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一般都采取审批制,我国也不例外,这一点从以上的规定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来。不经过***银行业****机构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能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银行业金融业务活动。这对**金融稳定,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保证社会安定都有重大的意义。

      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业务活动的,除由***银行业****机构予以取缔外,行为人还要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如果行为人的违法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犯罪,依照*条规定,由***银行业****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银行业****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形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

      (二)未经批准变更、终止的;

      (三)违反规定从事未经批准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的;

      (四)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的。

      [释义] *条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变更、终止、从事未经批准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以及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存、贷款利率行为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应予处罚的行为

      *条规定应予处罚的行为包括:

      (一)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依照*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必须经过***银行业****机构的审批。这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即包括具备法人资格的机构,也包括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依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未经***银行业****机构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分支机构。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银行业****机构**批准。因此,如果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分支机构,***银行业****机构有权依照*条的规定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二)未经批准变更、终止。依照*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变更、终止必须经过***银行业****机构的审批。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经***银行业****机构批准:一是变更名称;二是变更注册资*;三是变更总行或者分行所在地;四是调整业务范围;五中变更资*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六是修改章程;七是***银行业****机构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另外,更换董事、高级**人员时,应当报经***银行业****机构**其任职条件。银行业金融机构如果未经批准就进行变更,***银行业****机构有权依照*条的规定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企业法人终止的四种原因:一是依法被撤销;二是解散;三是破产;四是其他原因。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因解散、被撤销和被宣告破产而终止。”分述如下:

      1.银行业金融机构因依法被撤销而终止。*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违法经营、经营**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银行业****机构有权依法予以撤销。”因此,银行业金融机构因依法被撤销而终止的过程当中,已经经过了***银行业****机构**批准程序。

      2.银行业金融机构因解散而终止。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了公司解散的三种原因: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二是股东会决议解散;三是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需要而解散。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了商业银行解散的两种原因:一是因合并、分立的需要而解散;二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时而解散。尽管商业银行法规定的解散事由比公司法规定解散事由少,但除了商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很可能会适用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因此,*条着重强调的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无论基于哪一种原因而解散导致的终止时,必须经过***银行业****机构的**批准。否则,***银行业****机构有权依照*条的规定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3.银行业金融机构因破产而终止。依照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银行业****机构同意的前提下,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可以向****申请宣告破产。****宣告其破产的,该商业银行终止。按照此规定,商业银行因破产而终止必须经过***银行业****机构的批准,否则无法提起****的破产还债程序。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破产程序的提起也应该大抵如此。因此,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未经***银行业****机构批准的前提下,认为自己资不抵债,擅自向**申请自己破产,其行为**了金融稳定,***银行业****机构有权依照*条的规定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三)违反规定从事未经批准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应当按照规定经***银行业****机构**批准或者备案。需要**批准或者备案的业务品种,由***银行业****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规定并公布。”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规定了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十四项业务,但经营范围由章程规定后,必须报***银行业****机构批准后方可经营。因此,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未经批准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银行业****机构有权依照*条的规定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有一点需要明确,那就是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商业银行经****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因此,商业银行未经批准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的,由****银行依照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四)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存款利率、贷款利率。****银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银行确定**银行的基准利率。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牌利率实际上也是由****银行制定的。因此,有存款、贷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提高利率吸收存款或者以降低利率发放贷款的行为都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对这种行为,***银行业****机构有权依照*条的规定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二、处罚种类

      对上述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及相互关系有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责令限期改正。所谓责令限期改正,是指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在一定期限内将其违法行为恢复到合法状态。例如未经批准变更名称,在受到***银行业****机构责令改正后,应改回原来的名称,并作出**。

      (二)没收违法所得。有违法所得的,都要没收。例如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而获得的违法所得要予以收缴,并上缴国库。

      (三)罚款。罚款与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是并用的关系。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四)责令停业整顿。整顿分为不停业的整顿和停业整顿。不停业的整顿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而是一种行政**措施。例如我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至第一百一十三规定,保险****机构决定对保险公司进行整顿后,在整顿过程中,保险公司的原有业务继续进行。而责令停业整顿则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中叫“责令停产停业”,尽管名称不尽一致,但实质内容是一致的。

      *条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是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违法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前提下采取的。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所考虑的因素,一是主观恶意大,二是造成的后果严重。例如一个商业商业银行未经批准就开展**买卖外汇的业务,由于对国际外汇交易市场缺少认识和经验,给客户造成极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不但可以对其罚款,而且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

      (五)*销经营许可证。*销经营许可证就是剥夺权利能力,是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严重违法的情况下,被**者依法撤销,从而使其终止的行政处罚措施。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条规定,商业银行因*经营许可证而被撤销的,***银行业****机构就要依法组织清算组对其进行清算。因此*销经营许可证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措施之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行为的情节如果不是特别严重,或者拒不执行责令其改正的决定,都不会受到这样的处罚。

      第四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银行业****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任命董事、高级**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或者现场**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释义] *条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未经任职资格**任命董事和高级**人员、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或者现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披露、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以及拒绝执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应予处罚的行为

      *条规定应予处罚的行为包括:

      (一)未经任职资格**就任命董事和高级**人员。依照*法第二十条规定,***银行业****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级**人员实行任职资格**。具体办法由***银行业****机构制定。依照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设立商业银行的条件之一是应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人员。在申请设立时,应向***银行业****机构提交拟任职的董事、高级**人员的资格证明。商业银行在设立后,如果更换董事、高级**人员,应当报经***银行业****机构**其任职条件。而且明确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高级**人员:一是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权利的;二是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三是担任因违法被*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四是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2000年,****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高级**人员任职资格**办法》,对金融机构高级**人员的任职资格作了具体规定,包括国籍要求、**要求、道德要求、从业年限要求等。如果未经任职资格**就任命董事、高级**人员,***银行业****机构有权依照*条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或者现场**。*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了***银行业****机构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非现场**和现场**。如果银行业金融机构拒绝向***银行业****机构报送规定的报表,或者阻碍***银行业****机构对其办公、经营场所进行**,并且拒绝回答提问,***银行业****机构有权依照*条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项规定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了逃避**,欺骗***银行业****机构,而向***银行业****机构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其行为的危害是逃避**后可能引发自身的信用危机,从而引发***风险,给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银行业****机构有权依照*条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银行业金融机构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披露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则按照*条第四项或者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披露。

      *项首先指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披露。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个月内,按照***银行业****机构的规定,公布其上一年度的经营业绩和审计报告。***银行业****机构可能对不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规定不同的**披露时限。如果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按照***银行业****机构规定的时限进行**披露,***银行业****机构有权依照*条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其次,指未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披露。商业银行法只规定了应披露经营业绩和审计报告。所谓审计报告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对商业银行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后而出具的报告。截止到目前,我国已有五家商业银行上市。上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我国证券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定期或者不定期向社会公开披露公司**。对未上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机构会对不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规定不同的**披露内容的要求。如果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按照***银行业****机构规定的内容进行**披露,***银行业****机构有权依照*条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第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披露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如果是上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由***证券****机构依照我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如果是*上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则由***银行业****机构依照*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内部控制、资*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等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依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银行业****机构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采取一定措施限期整改,但是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对其进行处罚。因此,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银行业****机构有权依照*条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六)拒绝执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依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银行业****机构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其行为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利益的,***银行业****机构可以采取法律规定的措施,督促其进行整改。如果银行业金融机构拒绝执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银行业****机构有权依照*条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二、处罚种类

      对上述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及相互关系有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责令限期改正。所谓责令限期改正,是指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在一定期限内将其违法行为恢复到合法状态。例如银行业金融机构未经任职资格**就任命董事、高级**人员,在受到***银行业****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决定后,应立即撤销自己的任命,将拟任职的董事、高级**人员的人选连同资格证明报送***银行业****机构进行资格**。

      (二)罚款。罚款与责令限期改正是并用的关系,即***银行业****机构责令改正后,可以并处罚款。罚款的幅度为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的幅度与所违法的情形、情节,以及对错误的认识和改正的时间都紧密联系的,例如阻碍现场**,在经过批评教育和责令改正后,很快就能够使现场**顺利进行,这样就可以从轻发落。如果态度恶劣,经多次批评教育后,才接受现场**,就应该从重处罚。

      (三)责令停业整顿。整顿分为不停业的整顿和停业整顿。不停业的整顿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是一种行政**措施,而责令停业整顿则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中叫“责令停产停业”,尽管名称不尽一致,但实质内容是一致的。

      *条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是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违法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前提下采取的。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所考虑的因素,一是主观恶意大,二是造成的后果严重。例如一个商业银行明知“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的规定,而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自身资*余额的比例达到了百分之三十,这是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造成风险高度集中,在这种情况下,不仅可以对其罚款,而且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

      (四)*销经营许可证。*销经营许可证也是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严重违法的情况下,被**者依法撤销,从而使其终止的行政处罚措施。由于剥夺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因此*销经营许可证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措施之一。例如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其深层次原因是很可能已经发生了信用危机。如果不发生信用危机,就不会做假账而欺骗**者和欺骗社会。最近,**安然公司等大公司做假账的事件已经震惊了世界,其背后就是巨大的债务缠身。这种行为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共利益,因此,***银行业****机构有权对其予以撤销。

      第四十六条 银行业全融机构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由***银行业****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释义] *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行为进行处罚的规定。

      ***银行业****机构进行**的主要手段之一就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相关的报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或行业****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经营**资料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提供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

      2001年11月27*,***发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其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金融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月度、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指月度和季度终了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6个月结束后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年度终了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制度将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统称为中期财务会计报告。”2000年6月21*,***通过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财务会计报告提供期限的规定,及时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月度终了后6天内(节假*顺延,下同)对外提供;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对外提供;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年度中期结束后60天内(相当于2个连续的月度)对外提供;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

      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的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的期限都是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如果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银行业****机构有权依照*条的规定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银行业****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定期财务报告之外,根据*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还有权不定期的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有关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如果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按照确定的时限提供,***银行业****机构有权依照*条的规定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二)未按照规定的内容报送

      依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金融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不要求编制和提供财务情况说明书的金融企业除外)。季度、月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会计报表”应当包括的内容有: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流量表;4.利润分配表;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6.分部报表;7.信托资产**会计报表;8.其他有关附表。关于“会计报表附注”,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了应当包括的内容,如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披露所有重大的事项,如转让子公司等。关于“财务情况说明书”,依照其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是对下列情况做出说明:1.金融企业经营的基*情况;2.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3.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4.对金融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关于审计报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应当将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对外提供。”依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须向***银行业****机构报送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统计报表是***银行业****机构为统计调查的需要而制发的报表,要求被调查部位按照统计调查的项目填写。统计报表具有不定期*,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每一次统计调查的要求,按时向**机构报送。

      如果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的内容提供,***银行业****机构有权依照*条的规定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三)未按照规定的格式报送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金融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当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金融企业名称、金融企业统一代码、组织形式、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期,并由金融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金融企业,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如果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的报表不符合上述格式要求,***银行业****机构可以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进行并表报送

      依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银行业****机构应当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并表**的主要手段之一就是要求编制合并会计报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金融企业对其他单位投资如占该单位资*总额50%以上(不含50%),或虽然占该单位注册资*总额不足50%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原则和方法,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有关合并会计报表的规定执行。金融企业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将合营金融企业合并在内,并按照比例合并方法对合营金融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利润等予以合并。”

      如果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自己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或者其他附属机构,应当编制合并的会计报表而不予编制,***银行业****机构可以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规定的,银行业****机构除依照*法第四十三条至第四十六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人员和其地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释义] *条是关于对违法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级**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措施的规定。

      董事会是公司决策经营机关。董事会由若*董事组成。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三至十三人,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至九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五至十九人。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高级**人员指对经营**具有决策权或对风险控制起重要作用的人员,包括:行长、副行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主任、副主任),信用社理事长、副理事长,境内代表机构、办事处主任、副主任、首席代表,境外中资银行类机构总代表、首席代表等。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指除董事、高级**人员外,以自己的行为造成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的责任人员。

      一、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措施的理由

      根据*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规定的,除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处罚外,还可以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措施。金融机构违法,之所以要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措施?主要因为:

      (一)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规定的行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的方案,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制度等。

      经理的职权包括: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人员等。

      由此可见,董事、高级**人员位高权重,是金融机构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者和执行者,金融机构的违法行为通常是执行他们决定的结果,或者*身就是由他们组织实施的。因此,金融机构违法应当追究他们的责任。同样,导致了金融机构违法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应当承担个人责任。需要指出的是,并非所有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级**人员都要对金融机构的违法行为负责。因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也就是说对金融机构违法行为负责的,应是金融违法行为的决策者和执行者,即是造成金融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反对从事金融违法活动的董事,高级**人员不对金融机构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不能对其采取*条规定的措施。

      (二)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措施符合巴塞尔核心原则的要求。

      巴塞尔核心原则22规定的纠正措施包括:**者“有权撤换控股方、**层或董事,限制其手中的权利,并可在他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将这批人永远逐出银行业。”原则22的必要标准规定:“**机构不但对银行实行处罚和制裁,必要时,也对**层和董事会实行处罚和制裁。”*条规定的措施,与巴塞尔核心原则的精神相一致。

      (三)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措施可以更有效地制止金融违法行为。

      实践表明,金融机构违法仅对机构处罚有时作用不够大,特别是国有金融机构,违法是个人或者小团体得益,即使罚款也由国家拿钱。不涉及个人私利,从事违法行为的人就会无所顾忌,而对董事、高级**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可以起到较强的震慑作用。

      二、措施的适用

      *条规定了三项措施:

      (一)纪律处分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规定的,银行业****机构可以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需要指出的是,该项规定的纪律处分,不是由银行业****机构直接采取的,而是由其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的,被责令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要求给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纪律处分。

      (二)行政处罚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银行业****机构可以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需要指出的是,该项规定的行政处罚,只能在金融机构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采用,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比如刑法对**金融**秩序罪的行为,规定了罚金、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构成**金融**秩序罪的,应当依法适用这几种刑罚。

      (三)取消任职资格、从业资格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规定的,银行业****机构可以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取消任职资格,即不得再担任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行长、经理等高级**职位;取消从业资格,即不得再从事银行业工作。这两项资格可以只取消其中之一,也可以全部取消。事实上只要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也就取消了作为银行业董事、高级**人员的资格。

      以上三项措施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其中一项,也可以合并采用。

      第六章 附则

      *章规定了对政策*银行、金融资产**公司、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外合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的法律适用问题,以及*法的实施时间。

      第四十八条 对在******国境内设立的政策*银行、金融资**公司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释义] *条是关于对政策*银行、金融资产**公司****适用法律的规定。

      政策*银行和金融资产**公司,是金融体制改革中划分政策*金融和商业*金融以及国家处理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产物,其设立目的、运作方式不同于其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的同志提出,对政策*银行和金融资产**公司的**除适用银行业****法外,还应当有别于其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此,*条规定:对政策*银行、金融资产**公司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关于政策*银行

      为了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适应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更好地发挥金融在国民经济中宏观调控和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1993年***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改革金融体制。

      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下,**执行货币政策的**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建立政策*金融与商业*金融分离,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的金融市场体系。

      建立政策*银行的目的是,实现政策*金融和商业*金融分离,以解决国有专业银行身兼二任的问题;割断政策*贷款与基*货币的直接联系,确保**银行调控基*货币的主动权。

      政策*银行坚持自担风险、保*经营、不与商业*金融机构竞争的原则。在***银行业****机构设立前,其业务受****银行**。

      按照***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组建的政策*银行有:国家**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

      国家**银行办理政策*国家重点建设(包括基*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及贴息业务,其信贷业务由**建设银行**。**建设银行的政策*业务分离出去以后,转变为以从事中长期信贷业务为主的国有商业银行。国家**银行根据筹资能力和项目风险情况,与国家有关部门反复协商后,共同确定重点建设投资和贷款计划,并组织实施。国家**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1)***拨付的资*金和重点建设基金;(2)国家**银行对社会发行的国家担保债券和对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其发债额度由国家计委和**银行确定;(3)****建设银行吸收存款的一部分。

      **农业发展银行,承担国家粮棉油储备和农副产品合同收购、农业**等业务中的政策*贷款,**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及**使用。**农业发展银行为**法人,其资*金从**农业银行资*金中拨出一部分解决。**农业发展银行接管现**农业银行和**工商银行的农业政策*贷款(债权),并接受相应的**银行贷款(债务)。**农业发展银行可在若*农业比重大的省、自治区设派出机构(分行或办事处)和县级营业机构。**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1)对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2)财政支农资金;(3)使用农业政策*贷款企业的存款。

      **进出口银行为**法人,其资*金由***核拨,其业务是为大型机电成套设备进出口提供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为**银行的成套机电产品出口信贷办理贴息及出口信用担保,不办理商业银行业务。**进出口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专项资金和对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等。

      政策*银行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银行业****机构、**有关部门代表和其他人员组成。监事会受***委托,对政策*银行的经营方针及国有资*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对政策*银行行长的经营业绩进行**、评价和记录,提出任免、奖惩的建议。

      由于政策*银行具有不同于商业银行的特点,为规范其行为,***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制订《国家**银行条例》和《国家**银行章程》、《**农业发展银行条例》和《**农业发展银行章程》、《**进出口银行条例》和《**进出口银行章程》。因此,***银行业****机构在对政策*银行实施****的过程中,应当适用上述条例及其他有关政策*银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政策*银行没有规定的,适用银行业****法的规定。

      二、关于金融资产**公司

      金融资产**公司,是指***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资产**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银行业****机构、***和**证券****委员会依据各自的法定职责对金融资产**公司实施****。

      针对国家为处置不良贷款而专门成立的金融资产**公司,***专门制定了《金融资产**公司条例》,对金融资产**公司的设立和业务范围,收购不良贷款的范围、额度及资金来源,债权转股权,公司的经营和**,公司的终止和清算等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银行业****机构在对金融资产**公司实施****时,《金融资产**公司条例》对有关****的内容有规定的,应当适用该规定以及其他有关金融资产**公司的法律、行政法现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金融资产**公司没有规定的,适用银行业****法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 对在******国境内设立的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外合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释义] *条是对境内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外合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外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法律适用的规定。

      首先,*条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境内设立的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外合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更多的进入我国,**已做出承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五年后,外资银行在华设立营业*分支机构的地域限制和在华****限制都将被取消。外资银行大规模进入及其经营范围逐步扩大将对我国金融业的发展产生越来越显著的影响,但是在*法通过前,关于对外资银行的**,《******国外资金融机构**条例》以及《****银行关于外资金融机构在**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办法》中对外资银行资*充足率、流动*、内部**、损失准备及财务报表等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关于东道国对外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巴塞尔银行**委员会核心原则25做出明确规定,银行**者应确保外国银行按东道国国内机构所同样遵循的高标准从事当地业务,而且从并表**的目的出发,有权分享母国**当局所需的**。*原则项下的必要标准还规定:1.外国银行分行和子公司遵守与国内银行类似的审慎**、**和报告要求;2.出于发照和持续**的目的,东道国**机构对母国**机构是否实行全球*并表**进行评估;3.东道国**机构在发照前应确定,有关申请已获得母国**机构的批准;4.在保密的前提下,东道国**机构能够与母国**机构分享外国银行在当地的业务**;5.东道国允许母国**机构处于安全稳健的目的对当地机构和子公司进行现场**;6.东道国**机构及时向母国**机构同胞对该国银行的业务机构采取的重要**措施。

      因此借鉴巴塞尔核心原则,并根据我国**的实际需要做出*条规定。***银行业****机构对在华的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外合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实行**,但此种**不完全等同于对一般商业*银行的**,差异*尤其体现在市场准入方面。考察国际上的做法,对外资类金融机构的**,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对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

      市场准入**是指东道国**当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批准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国的设立,以保证只有合格的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才能进入*国金融市场。具体内容包括申请进人的外资银行应具备的条件以及机构形式要求等等,对外资银行进入的资格要求主要包括:(1)最低资*金和总资产的要求,如**《国际银行法》授权货币**署对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外资银行要求不同的资*金。我国《外资金融机构**条例》也规定,独资银行、合资银行的注册资*最低限额为3亿元**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独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最低限额为2亿元**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其总行无偿拨给不少于1亿元**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设立独资银行或者独资财务公司,申请人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设立外国银行分行,申请人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0亿美元,并且资*充足率不低于8%等等。(2)经营**水平要求,包括母行以往经营纪录、业务重点、在国际银行中的地位极其高级**人的素质和能力。(3)开设机构的组织形式限制。(4)母国金融当局的有效**。对此,《巴塞尔协定》规定,如果外国银行未受到其母国金融**当局充分有效的**,东道国应限制或禁止其进入*国金融市场。对此,我国的《外资金融机构**条例》规定,无论是申请设立独资银行或者独资财务公司,还是申请设立外国银行分行或设立合资银行或者合资财务公司,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都必须有完善的金融****制度,并且申请人受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的有效**。

      (二)对外资银行**过程的**

      1.资*充足率的要求。资*充足率一般指资*/风险资产的比值,巴塞尔核心原则6规定,**机构要规定适用于所有银行的适当的最低资*充足率的审慎要求。此类要求应反映出银行所承担的风险,并必须根据它们承受损失的能力确定资*的构成,至少对于活跃的国际银行而言,上述标准不应低于《巴塞尔资*协议》的规定及其补充规定。2流动***,银行流动*是指银行具备获取足够资金满足客户随时提现的需求的能力,简单讲即是银行应付挤提存款的能力。3.资产风险集中程度的**要求。这一要求的实质在于限制外资银行贷款风险过渡集中,要合理分散风险。4.业务限制**。这一**的目的是通过限制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和业务量以保护国内银行的竞争力,世界各国的大体做法包括限制业务币种,限制业务范围、业务对象以及限制构建分支网络等等。

      总之,考虑到金融行业的高风险*以及对国民经济的连锁*影响,同时顾及*国金融行业的利益,各国都不同程度地对外资*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经营范围以及**原则设定了区别于*国金融企业的要求。因此,对我国外资类金融机构的**,除银行业****法外,还可以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第五十条 *法自2004年2月1*起施行。

      [释义] *条是关于*法时间效力的规定。

      一、*法的施行*期。法律的施行*期即法律的生效*期。*法于2003年12月27*第十届全国******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2月1*起施行。

      二、*法的时间效力。

      *法的时间效力体现在:(一)自2004年2月1**法生效时起,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有关银行业****的规定,凡与*法抵触,应于*法施行之*起失去效力。(二)*法不具溯及力。法律的溯及力是指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即法律不仅适用于起施行后所发生的行为,还对其施行前发生的行为有约束力。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通常不具有溯及力,这是一项基*的法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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