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最新[全文]
(1997年5月20*,******国***令第217号发布 根据《***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3年7月18*修订)
第一条 制定*条例,保护传统工艺美术,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事业的繁荣发展。
第二条 *条例所称传统工艺美术,是指百年以上、历史悠久、技艺精湛、代代相传、工艺流程齐全、采用天然原料制成的手工艺品种和技艺,具有鲜明的**风格和地方特色,在国内外享有盛誉。
第三条 国家实行保护、发展和完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能的方针。
地方各级****应当加强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的**,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促进该地区传统工艺美术的繁荣发展。
第四条 ***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的部门负责国家传统工艺美术保护。
第五条 国家对传统工艺品种和技能实行认定制度。符合*条例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工艺品种和技能,按照*条例的规定认定为传统工艺品种和技能。
第六条 ***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的部门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的部门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进行识别和公布。
第七条 生产传统工艺美术产品的企业和个人可以向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的地方县级****部门申请品种和技能保护。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的部门审核后,推荐***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的部门。
第八条 企业和个人申请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能的,应当按照***传统工艺美术保护部门的规定提交完整、详细的资料。
第九条 国家对认定的传统工艺美术技能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一)收集、整理、建立档案;
(二)收集和收集优秀代表作品;
(三)确定其工艺技术秘密的密级,依法保密;
(四)资助研究,培养人才。
第十条 ***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的部门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的优秀作品进行评审后,***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的部门命名为**工艺美术珍品(以下简称珍品)。
第十一条 国家对珍品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一)**工艺美术馆、省、自治区、直辖市工艺美术馆、博物馆收集收购的珍品。
(2)禁止出口珍品。珍品出国展览必须经***传统工艺美术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并长期从事传统工艺美术生产的,由有关行业协会组织评审,可授予**工艺美术**称号:
(一)成就突出,在国内外享有良好声誉;
(二)技艺精湛,自成流派。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妥善安排制作传统工艺品种所需的天然原料和材料。
第十四条 国家依法加强对宝石、玉石等珍稀矿物的保护,严禁乱采滥挖。
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地方各级****根据地区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探索和抢救传统工艺美术技能,收集传统工艺美术产品,培养传统工艺美术人才,资助传统工艺美术的科学研究。
第十六条 各级****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对经济效益低、艺术价值高、面临失传的工艺品种企业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十七条 生产传统工艺美术产品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传统工艺美术技能的保护或者保密制度,切实加强对传统工艺美术技能的**。
从事传统工艺美术产品生产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传统工艺美术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得泄露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
第十八条 国家奖励对传统工艺美术事业的继承、保护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窃取或泄露传统工艺美术技能的秘密;
(二)非法开采用于制作传统工艺美术的稀有矿产资源或者盗卖用于制作传统工艺美术的稀有矿产品的;
(三)私运珍品出境。
假冒**工艺美术**签署的传统工艺美术作品,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 *条例自发布之*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