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个性8899头像网 > 法律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和豁免条例

栏目:法律小知识时间:2023-06-21 08:01来源:个性八八九九
技巧提示:头像保存:在你喜欢的头像上"右键->图片另存为",可以保存头像。
    这是一篇关于的文章,由个性8899头像网为您精心整理发布,个性男生头像栏目还有更多与相关的QQ头像图片供您挑选下载。

      最新版[全文]******国外交特权和豁免条例

      ******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最新版【全文】

      (第十七届全国******常务委员会会议于1986年9月5*通过)

      第一条 为确定外国驻*****和使馆人员的外交特权和豁免,特制定*条例,方便外国驻*****代表其国家有效执行职务。

      第二条 ***外交人员原则上应当是具有派遣国籍的人。任命**或者第三国国籍为***外交人员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主管部门可以随时撤销同意。

      第三条 ***及其馆长有权在***和***长的交通工具上使用派遣国的国旗或国徽。

      第四条 ***不受侵犯。**国家****必须经***长或其授权人员同意才能进入***。**有关机关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免受侵权或者损坏。

      免搜查、征用、扣押、强制执行***的馆舍、设备、其他财产和交通工具。

      第五条 ***免征捐赠税,但提供特定服务的费用不限于此。

      ***对公务所收取的费用和手续费免征捐赠税。

      第六条 ***的档案和文件不受侵犯。

      第七条 除****禁止或限制进入的地区外,***人员在**有行动和旅行的自由。

      第八条 ***可以自由与派遣国**、派遣国其他***和领事馆沟通。所有适当的沟通方式,包括外交信使、外交邮袋、明码、密码电信等。

      第九条 ***设置和使用通信无线电收发信机,必须经****同意。***按照****的有关规定运输上述设备。

      第十条 ***的公文不受侵犯。

      外交邮袋不得拆除或扣留。

      以装载外交文件或公务用品为限的外交邮袋,应加封并附有可识别的外部标记。

      第十一条 外交信使必须持有派遣国主管部门出具的信使证明。外交信使不受侵犯、逮捕、拘留。

      临时外交信使必须持有派遣国主管部门出具的临时信使证明,并享有与外交信使同等的豁免。

      受委托,商用飞机机长可以转移外交邮袋,但机长必须持有委托国的**证明文件,并注明所携带的外交邮袋数量。船长不得被视为外交信使。***应当派***人员向船长接送外交邮袋。

      第十二条 外交代表不受侵犯、逮捕、拘留。**有关机关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侵犯外交代表的人身自由和尊严。

      第十三条 外交代表的公寓不受侵犯和保护。

      外交代表的文件和信件不受侵犯。除第十四条另有规定外,外交代表的财产不受侵犯。

      第十四条 外交代表享有刑事管辖豁免。

      除下列项目外,外交代表享有民事管辖豁免和行政管辖豁免:

      (一)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继承遗产的诉讼;

      (二)外交代表违反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在**境内从事公务范围以外的职业、商业活动的诉讼。

      外交代表不受强制执行,但强制执行不侵犯前款所列人身和公寓的,不受此限制。

      外交代表没有义务作证为证人。

      第十五条 派遣国**可以明确放弃外交代表和第二十条规定享有豁免的人员的管辖豁免。

      外交代表和第二十条规定享有豁免的,主动提起诉讼,直接与*诉讼有关的反诉,不得协助管辖豁免。

      放弃民事管辖豁免或者行政管辖豁免,不包括执行判决。放弃执行判决的豁免必须另行明确说明。

      第十六条 除下列项目外,外交代表免征捐税:

      (一)通常计入商品价格或服务价格的捐赠税;

      (二)关于遗产的各种捐赠,但外交代表*亡,其在**的动产不限于此;

      (三)对**境内私人收入征收的捐税;

      (四)提供特定服务的费用。

      第十七条 外交代表免除所有个人、公共服务和军事义务。

      第十八条 ***运输的公务用品和外交代表运输的自用物品,按照****的有关规定免征关税和其他捐赠。

      外交代表的私人行李不予**,但**有关机关有重大理由推定其中包含不属于前款规定的免税物品或者**法律、**规定禁止运输、运输或者检疫法规定控制的物品的,可以**。**时,必须有外交代表或者其授权人员在场。

      第十九条 ***和***人员携带自用枪支和子弹入境,必须经****批准,并按照****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与外交代表共同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不是**公民的,享有第十二条至第十八条规定的特权和豁免。

      ***行政技术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不是**公民,不在**永久居留的,享有第十二条至第十七条规定的特权和豁免,但民事管辖豁免和行政管辖豁免仅限于执行公务。***行政技术人员在任职后半年内运输的安置物品,享有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免税特权。

      如果***服务人员不是**公民,也不是永久居住在**,他们的公务行为将免征,他们的就业收入将免征所得税。在任职后半年内运输的安置物品,享有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免税特权。

      如果使馆人员的私人服务员不是**公民,也不是永久居住在**,其就业所得的报酬将免征所得税。

      第二十一条 如果外交代表是**公民或在**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他们只享受管辖豁免,不受侵犯。

      第二十二条 以下人员在**过境或停留期间享有必要的豁免和不受侵犯:

      (一)外交代表和与**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二)持有**外交签证或者持有外交护照(仅限互免签证的国家)到**的外国官员;

      (三)其他来**访问的外国人,经****同意给予*条规定的特权和豁免。

      参照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通过**第三国外交信使及其携带的外交邮袋。

      第二十三条 外国国家元首、**首脑、***长等具有同等身份的官员来**访问,享有*条例规定的特权和豁免。

      第二十四条 来**参加***及其专门机构召开的国际会议的外国代表、临时来**的***及其专门机构的官员和专家、***及其专门机构在**的代表机构和人员的待遇,按照**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和**与相关国际组织签订的协议办理。

      第二十五条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人员:

      (一)尊重**的法律法规;

      (二)不得*涉**内政;

      (三)在**境内不得为私人利益从事任何职业或者商业活动;

      (四)不得将***、*******的公寓作为与***职务不符的用途。

      第二十六条 如果外国给予**驻*****、***人员和临时人员外交特权和豁免,低于**驻*****、***人员和临时人员外交特权和豁免,****可以给予**驻*****、***人员和临时人员相应的外交特权和豁免。

      第二十七条 除**声明保留的条款外,**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按照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

      中外签订的外交特权和豁免协议另有规定的,按照协议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条例下列语言的含义如下:

      (一)“使馆馆长”是指派遣国委任职的大使、公使、**等同级人员;

      (二)“使馆人员”指使馆馆长和使馆****;

      (三)“*******”指***外交人员、行政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四)“***外交人员”是指具有外交官衔的使馆****;

      (五)“外交代表”是指使馆馆长或使馆外交人员;

      (六)“***行政技术人员”是指从事行政技术工作的*******;

      (七)“***服务人员”是指从事服务工作的*******;

      (八)“私人服务员”是指使馆人员私人雇用的人员;

      (九)“使馆馆舍”是指***使用和使馆馆长官邸的建筑物及其附属土地。

      第二十九条 *条例自公布之*起生效。

分类:法律小知识
法律小知识相关推荐